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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顽抗(1 / 2)

侯峰与法医一行赶到林场,已是半小时后。除了许博的尸体,勘察人员在现场采集到一双不属于死者及老高等人的鞋印,初步判断应是凶手留下的。鞋码41码,从步幅推算,此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

死者的致命伤就是颈部那道刀痕,锋利的刀刃割破死者的颈动脉和气管。法医推断凶器应为薄刃匕首,刀痕左深右浅,符合右手正面挥刀行凶的特征。死亡时间在四十八小时左右,也就是前天晚上,具体时间需做进一步检验才能确定。

在办公楼附近并未找到许博的自行车,简逸怀疑是被凶手骑走。

许博被杀时,身着灰色短袖T恤,黑色休闲裤,脚上穿了一双休闲运动鞋。床下的旅行袋里有几套夏季衣裤、一双皮鞋、两包香烟,没有找到现金和王强的身份证,凶手在杀人后可能拿走了这些东西。

十点十五分,林城万华广场沃玛超市入口,一名佩戴黑框眼镜、留着O型胡的中年男子,ATM不紧不慢地走到电玩区附近的ATM机前取款。每次输入密码后,都从取款口拿出厚厚一叠钱放进挎包。

超市入口处的两名工作人员默默数着男子取款的次数,当他第四次输入密码时,两名工作人员不动声色走向ATM机。

男子从ATM机屏幕反光发现身后有人靠近,看清两人身着超市工作服,立时警觉拨腿就走。电玩区右侧出口连通停车场,男子即将接近出口时,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跑出电玩区,男子顺手搂住小孩,回头狠狠瞪着身后的超市工作人员,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冒着寒光的匕首。

“放开孩子!”

一名工作人员急忙把手伸到后腰,另一名继续向前靠近。

“站住!后面的把手拿出来!”

男子说话的同时,手上用力,匕首刃口紧紧压在小孩颈部。小孩吓得惊慌大哭,不少人都围了过来。

工作人员赶紧喊道:“大家快散开,不要靠近!”

围观的人向外退了几步,工作人员趁男子视线被遮挡,迅速拔出手枪对准男子头部,厉声喝道:“立即放开孩子!”

“哈哈哈哈!”男子发出刺耳的笑声,背着身继续向出口移动:“看看是你的枪快,还是我的刀快!”

持枪警员距男子大约十二步,另一名警员也拔出了枪,正想举枪瞄准,男子用力拖动匕首,小孩颈部冒出血滴。

“住手!”持枪警员愤然怒吼。

“把枪放下,你们想要这孩子的命吗?”男子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边说边往后退。

小孩的哭声扰乱了警员心神,感觉没把握一枪打中男子头部,只能随着男子的步伐迈动脚步。

“站住!”男子手上再度用力,小孩惊声嚎哭,围观人群一阵嘈杂之声。

两名警员见孩子颈部一直渗血,不敢轻举妄动,眼睁睁瞧着男子退进停车场。眼看身影就要消失,两人同时追进停车场。

男子闪身躲进一辆车后,小孩发出凄厉的喊叫,两名警员赶紧左右包抄。

“你跑不了的!”面对男子的警员将枪口瞄着男子头部。

另一名警员已绕到车尾,男子心知插翅难飞,脸上现出狞笑,额上青筋冒起。正面的警员发现男子手臂微动,不假思索扣动扳机。只听“砰”的一声枪响,男子额头出现一个血洞,随即涌出浓稠的血液,男子向后倒去。小孩也被带倒,摔在男子身上。

开枪的警员快步冲上前,抱起小孩检查伤口,所幸并无大碍。车尾的警员跑到男子身边蹲下查看,男子已当场毙命。

简逸接到电话,更是方寸大乱,急忙赶回林城。突如其来的变故,令凌可芸有些手足无措,把车钥匙丢给侯峰,惶惶不安上了简逸的车。

“全都死了,全都死了!”简逸咬牙切齿地抓紧方向盘,两只眼睛瞪得浑圆。

凌可芸明白,许博和取款人一死,意味着线索完全中断,警方同时失去了仅有的两名嫌疑人。简逸接到的电话里说,取款人拿着匕首劫持小孩,如果这把匕首就是杀死许博的凶器,那么这起案子将就此了结,警方再也无法弄清蒋明发、袁辉、许博三人被杀的相关细节。

回到林城,被击毙男子的尸体已被运回法医中心。此人没有携带身份证,通过指纹比对,才确认其身份。取款人名叫张扬,曾因抢劫和故意伤害两次入狱。现年四十岁,父母双亡,没有婚史,身份证地址是望城路9号附37号。

简逸和侯峰、凌可芸连夜赶赴张扬住址,在其家中找到十几万现金和两张银行卡。

望城路的前身是城关镇,位于城区外围,毗邻210国道。这与简逸和凌可芸之前的猜测相吻合,袁辉被杀当日,从西山星苑直接上国道绕行羊肠乡,应该就是为了到望城路接张扬。

只可惜,在张扬住的地方,找不到任何证据表明他与袁辉之间的关系。只找到一双41码的厚底休闲鞋,鞋底纹路与许博被杀现场发现的鞋印基本吻合。

“看来许博真是张扬杀的。”凌可芸轻轻叹了口气,凶手死了,案子也将画上句号。

简逸立马纠正可芸:“鞋印吻合,只能说明张扬曾去过许博被杀现场,并不能作为张扬杀人的直接证据。”

侯峰点了点头,警方办案需要的是铁证,而不是模棱两可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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