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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1 / 1)

江明“哦”了一声。他们这一代,不少人都是独生子女,一家大人,围着一个小孩,何况还是个男孩。他这会想的东西可多了。“我家。”他看着曾忆昔,“也就这一个女儿。”男人之间,似乎有着某种加密术语。他们四目相对,一种无声的,只有他们能看懂的东西在细细密密的流淌。江明:“你们这一代都是独生子女,都是娇惯着长大的,你是家里的小皇帝,她也是我家的小公主。”话说到这份上,曾忆昔也明白了他的用意。“我也就喜欢过这一个姑娘。”他垂眸,缓声,“会对她好的。”那也是他的公主。但他们家,压根没把他当过小皇帝……“要是有什么事,好好沟通。”江明说,“我女儿挺懂事的,一直都挺乖,但也有自己的主见,有的时候会倔一点。”曾忆昔点头应承。江明这才感觉到,跟前这人有几分眼熟。想到那是高考完不久,他从老家办完丧礼后回来,在路口看到了他。那天下着那么大雨,他也没带伞,就那样走在雨里。那一身狼狈,和眼前这个,还真的不太好对应。但他细瞧着这眉眼,还是想起来了这么一件事。曾忆昔的车停在巷子外面,没有开进来。出去时,她和曾忆昔肩并肩的走着。他吃的很撑,都没什么劲头去说话。“我记得以前这儿挺多人的。”直到走到了路口的那棵老槐树下,他停住脚步,像是想到了什么,“以前这儿,是不是有人在这里下棋?”听这话的口吻,似乎对这里很了解。像是这巷子的常客一样。江月稠也偏过视线,去看那棵似乎比从前更茂密的槐树。枝叶被砍了一大半,却还形成一片浓荫。然而,现今的树下什么都没了。如果走近,可能会看到三两只黑色蚂蚁。“你还记得这个?”她觉得有些意外。曾忆昔哼了声,不答反问,“现在怎么没人了。”“喜欢下棋的那几个爷爷,都去世了。”“……”物是人非大概就是这样吧。一阵偏凉的风拂来,曾忆昔伸手去摸她的。将她手掌攥在手心里,朝车那边走去。他们手牵手的走着,迎面看到了赵芬萍。她手里拿着一袋子药,是给王家成拿的。赵芬萍和王家成的这一生,苟在这片狭小的天地里,可算也是相互折磨熬到了白头。眼下一双儿女都在遥远的城市,他们只能这样既相互折磨,又相互扶持。病态又真实的过完一年又一年,余生还剩下多少年,谁也不知道。听说王家成的病很难看好了,又听刘小梅说,他们最近没那么吵了。也许是吵不动了罢。都这么大年纪了。之前和她打过几次招呼,都被她冷漠的无视掉,本来也没什么话好说,所以这回,江月稠没打算主动开口。可赵芬萍却开口主动招呼她。“这是谁啊?”她看着江月稠,好奇地问了句。“我男朋友。”被问,她也不好装聋作哑,只好开口解释。以为这是她的熟人,曾忆昔也问了声好。这巷子里都是普通人,都是粗糙养活大的,何曾见过这样的人物。赵芬萍脸皮微微一红,少见的有些腼腆:“你……你好……”曾忆昔礼节性地点了下头,没再说什么。也不知道说什么。眼角余光偷偷又瞄了一眼,这一刻,即使百般不愿意,赵芬萍也不得不承认,读书是有用的,就冲这模样、这气质的男朋友,说他是哪个明星,她怕也是信的。她不服气不行,人家刘小梅家的女儿就是能耐。赵芬萍还是一脑袋的封建思想,女人读太多书并不是什么好事,女博士是种让人害怕的存在,将来不好嫁人的。女人那么强势干什么?女强人也不好,哪个男人敢喜欢女强人?还不是孤独终老?说来也很有意思,和王家成日子过的拧巴成这样,她也瞧不上一把年纪还不嫁人的女人。只有得到男人的喜欢,嫁了一个好男人,女人才算真正的成功。这就是赵芬萍的思想。乍一看觉得奇葩,但细细一想,这样的言论也蛮常见。但眼下,江月稠身边这男人。这么年轻帅气,光一身气质就她都能看出来,他家境很不错,真的是哪哪都好。她知道,巷子里的人马上都会夸江月稠有本事了。打压刘小梅最后的一个砝码,就这么也没了。……江月稠不知道她的心思,早早坐上曾忆昔的车,走远了。赵芬萍顿住脚步,转身看了眼,看着刚刚那两人站的位置,忽然想到自己也有一个女儿……忽然也想知道她过的好不好,她上回回来说是要嫁人,不知道嫁的是个什么样的。说来也讽刺,女儿嫁人了,她这当妈的都不知道女婿是谁。回去的路上,曾忆昔话比较少,他胃涨的厉害,有点难受。江月稠也知道他今天吃多了,因为刘小梅给他夹什么,他就吃什么……看到路边有家药店,她让曾忆昔靠边停车,然后去店里买了盒健胃消食片。将东西递给他时,忍不住埋怨:“你怎么吃那么多?”“因为是丈母娘给的……”差点打嗝。江月稠好气又好笑,“……谁是你丈母娘啊?”“你妈。”他用陈述句的口吻道。“……”抠开锡纸板,吞了五片,喝了两口水,当车开到小区时,曾忆昔感觉到终于舒服了些。电梯里,他开始有力气笑了,手臂圈住江月稠脖子,将她身边带了带:“你爸妈好像还挺喜欢我的。”本来想附和他,但一抬眸看到,他脸上那点愉悦,那一脸得逞后的春风得意,让她有点毛毛躁躁。话到嘴边,就这么折了回去。“我爸妈吧,都是挺好的人,他们对人都很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江月稠淡淡地道。沉默不过几秒,很快,曾忆昔便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但他们对我比对别人更好。”“……”后面几天,他俨然是觉得自己半只脚踏进了江家的门。还时不时地问她啥时候再去见见自己的岳父岳母,他还想睡睡她的那张小床。隔了没几天,刘小梅也打了个电话给她。电话那头,刘小梅呵呵笑着,笑的有几分江明平日的憨气。已经是十二分忍耐,要不然回头就把她的未来女婿带到江月稠的大伯母跟前,叫人好好看看,可别成天胡说八道,见不得别人好了。虽然没跟她大伯母说,但刘小梅已经和街坊邻里议论开了。一连好几天,还有人打听曾忆昔家有没有什么兄弟,想要帮忙牵个线。连赵芬萍这回都没话再说,以往动不动就是念那么多书有什么用,连个男朋友都没,阴阳怪气的以为不知道说谁是吧?这确实满足了她的一点点虚荣心。江月稠:“……”说点大不敬的话,她怎么觉得她妈,有点像个花痴呢?“你们什么时候再来啊?小曾不也是江城人吗?来一趟应该挺方便吧?”刘小梅说,“我到时候再给他做点红油耳片,这次那个红油不是很好,下回保证更好吃。”“不是很好,他都吃那么多了。”江月稠撇了撇嘴,“要再好点,那他会撑死的。”“男人会吃才好嘛。”刘小梅不以为然地道,“要是每顿吃的还没你多,看着才气人。”“……”一通电话下来,江月稠已经清楚认识到,她亲妈已经胳膊肘往外拐了。字里行间,都是认可了曾忆昔这个女婿,像是还巴不得女儿赶紧嫁出去一样。——因为加入了安宁那过于寒酸的项目组,她日子过得像陀螺一样的忙,一时半会的,抽不开身回家去看他们。这穷组是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也就挂了一个“组” 的名头。连安宁自己也要一人打两份工,江月稠也是美术和程序这边,都得“指手画脚”。晚上在家加了几天的班,但也很快地发现,曾忆昔总能让她分心。他什么都不做,也不用出声,就搁那里杵着,气息就带有若有似无的撩拨之意。无法忽视他这个人的存在,无法专心致志去做自己的事情。她在吧台这边,帮安宁改写程序。写程序这事,是真的挺烦人的,闷在卧室里脑子有点晕乎,便来到临近阳台的吧台这里。拉门大敞着,夜空上一堆繁星,自然风吹的人也很舒服。就这样,好不容易来了点效率。曾忆昔洗完澡,来这边找他养的狗。开始还能强忍着没去看他的脸,但鼻子却不受使唤地吸取他身上的香气,沐浴露的淡香,混杂着一点湿漉漉的情调,带着点魅惑的好闻。眼角余光,就这样不受控地往他那边飘。“又偷看我。”他啧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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