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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1 / 1)

“你得让郑茗风知道你喜欢他呀......”知道又怎样?我们俩不搭。他高冷优秀还有点腹黑,我傻逼掉渣少根筋,我喜欢吃五仁月饼,他鄙视五仁月饼,不喜欢也请别鄙视好吗?我喜欢看韩剧,满口欧巴欧尼撒拉黑!他喜欢纪录片,军事频道以及美剧和球赛,不是豹子追羚羊,就是内马尔外马尔!他可乐只喝可口可乐,我不挑,可乐不是一个味道?他极简风,我爱收破烂。像装替芯的外壳;用过的替芯;好看的包装袋;好看的石头;好看的各种盒子;刷的干干净净的各种果核,其中芒果果核最好看;还有用过的各种文具的尸体……好看的东西更得收藏。死蝴蝶;硬币(在期待他们升值);彩铅用小转笔刀的转出的好看的小花边;各种好看的落花落叶夹得笔记本鼓鼓的,汁液染了色,最后笔记本是用不了了……还有,就吃冰淇淋这事,就我而言,我是个贪心的家伙,我恨不得草莓,香草,牛奶,什么味的都来一份,但郑茗风不是,他只吃香草味的,而且吃的不多,还嫌弃我这样杂乱地搭配。“我想吃香草,怕加了其他的进去会改变味道。就算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我还是会买香草味的,因为自始至终我就只想要香草味的,如果没了,我不吃了”吃冰淇淋都能讲道理。还有,我妈教数学,他妈教英语,你见过一般学生数学英语都顶顶优秀的吗?数学和英语根本就是一对冤家好吗?呃,郑茗风不算!我喜欢看无脑甜的言情小说,我要你讲什么道理?我听不懂,更别说暗示什么?我觉得最无聊的就是红学家,居然为了一本书弄出一个学派来了!而郑茗风不一样,他小学就把四大名著看完了,跑来和我讲孔明,我很懵,孔明是谁?刘备的军师不是诸葛亮吗?他不姓孔吧?前几天他还在和一个大叔讨论了秦可卿和贾珍的事,我都不知道贾珍是谁?估计就是贾府一个人,那秦可卿呢?她的出场机会不是很少吗?除此之外,他喜欢看这个斯基,那个斯基,我却连名字也记不住,如果记住名字也是好事,写作文凭空就多出好多字,俄国的伟人对我来说就这么个好处。而现在差距更明显,他们俩在聊莱辛,我假装玩手机,在网上找了半天才查到的。郑茗风哪来那么多时间学这学那的?就比如曾经吉他爬格子我都要练一个月还记不住,他却轻松弹出《hotel colifoia》。我们俩一起玩沙子,他现在能自己设计房子,我却还只是个替小老板擦屁股的“便利贴女孩”。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在长大,我单纯就是长大,而他却越来越优秀,我们之间的差距也越拉越大。总结下来就是配不上他,谁也配不上他,我更配不上他。我们俩是怎么看都不搭的,有些人是人间理想,而有些人就是人间妄想。唉,我怎么可以总结的这么好?吃完饭,唯一让我开心一点的是,郑茗风终于出手让我坐副驾驶。“姐姐,可以让我坐副驾驶吗?我会晕车哎”明明要抢,她却故作俏皮地跟我眨巴眼睛。您都晕车,我好抢吗?就要往后座走的时候,郑茗风叫住我,“你还是坐过来吧,一坐车就睡觉,前次都扭伤脖子了你忘了?”“哦。”然后他对陆妹妹说道,“你知道,这晕车是因为当人眼所见到的运动与前庭系统感觉到的运动不相符时,就会有昏厥、恶心、食欲减退等症状出现,你多看看窗外就好了。不过我记得之前去新天鹅堡的时候你还在车上用电脑做作业呢,在城市中都会晕吗?”郑茗风啊郑茗风,怼这么一个楚楚可怜的妹子,还怼得那么天然去雕饰合适吗?合适!虽然她说谎了,但毕竟是因为对你有好感啊,说这点无伤大雅的谎,你还这么不给面子。你真是,干得漂亮!第31章 破冰·世纪の牵手回到家以后,我故意绷着脸,其实也说不清为什么要假装绷着脸。要说和陆妹妹的battle我好像不战自胜,可心里就有股气想发出来,所以很难受。而郑茗风乐得清闲,窝在我的沙发里看我的漫画,还吃我的零食。我想起那个陆妹妹说的什么玩手机肤浅论,我也不想在郑茗风面前是个肤浅的,所以我决定画一幅画。可找了半天却找不到一块完整的橡皮檫,我又决定写个毛笔字。翻了半天找到宣纸、墨汁、毛笔、墨毡、字帖、笔山,却找不到墨碟,我便去厨房拿了个装咸菜的小碟子倒墨,然后写起字。“大唐西京千福寺多宝塔感应碑文”这几个字就花了我近半个小时时间。等我抬头舒展一下筋骨的时候发现他还窝在沙发里,不过看的不是漫画,而是我。“看什么看?”“还要收费啊?”他左手支着身子,右手还拿着漫画,左腿弯曲踩着地毯,右腿就直直地横放在地上。怎么,这么,好看!我才应该给他钱。为了防止脸红了,我去卫生间洗毛笔和墨碟,转身就撞上了他,“啊,抱歉。”我下意识就道歉。他努努嘴,“我要上厕所。”进去,然后把门关上。我这是怎么回事?我撞到郑茗风怎么会道歉?不应该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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