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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1 / 1)

秦封温和的摇摇头,“小事儿。”随即目光又落到他手里拎着的礼物盒子上,“你这个礼物,是准备送给齐略的吗?”藜麦也不觉得难堪,虽然他在秦封的提醒下还被齐略摆了一道,不过他在秦封跟前犯的蠢也不止这一两次,更多更厉害的都经历过。哪怕秦封真因为这事儿当着他面嘲笑他,他也只会不痛不痒,并不觉得会有什么难堪。不过他显然想岔了,秦封看着他拎着的礼物,并没有嘲笑他的意思,反而一脸郑重的看着他,“既然没送出去,你这个能给我吗。”那郑重严肃的模样,就跟藜麦拎在手里的不是两罐子自己酿的果酒,倒像是他拿着什么价值连城的好东西一样,衬得藜麦突然觉得连带着自己都觉得被珍视起来。藜麦略楞了下,说实话哪怕他跟秦封最好的时候,秦封对他好是好,但是两人都并不是太细腻的性子,本身就是两个大男人过日子,很少有这种把人当宝贝宠的时候。当然他自己对秦封也是同样的态度。一时居然让他有些不太适应,愣愣的看着自己手里的礼物盒子,动作略微僵硬的把东西递过去,“你想要的话,就拿去吧。”秦封伸手接过,笑着看他,“你送的,我都喜欢。”说着又怕说得太多让藜麦反感,深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接了东西,又把自己旁边的一个小袋子递到藜麦手里,“这是回礼,给你带的药,比你现在用的要更好些。”又怕藜麦拒绝,东西递出去就冲藜麦挥挥手,“好了,你快回学校,去吃饭吧,记得要吃饱。”藜麦终于回过神来,冲他点点头,“那我先走了。”下车关门,秦封在背后喊了他一声,“麦子……”他看着藜麦,略微带着些许期待,“你下个月生日,咱们能一起吃顿饭吗?”第37章 父母“就只是吃顿饭。”秦封认真的跟他强调着, 绷着张看上去就不太良善的脸,努力做出真诚的模样来,“单纯只吃顿饭,其他的什么都不干。”藜麦都被他逗笑了,“那你还想干什么。”这话说出口就感觉到有些不妥,可惜覆水难收,出口的话也收不回来,眼睁睁看着秦封的眼神瞬间变得灼热, 亮度惊人,直白到能在他身上烧出个孔洞来。秦封从来都不会掩饰对他的欲、望, 就那么明白敞亮的摆在面儿上,我就是看上你了, 想睡你, 你讨不讨厌接不接受都无所谓。我反正是逮着机会,就要让你知道我目的的。就跟他这人一样, 什么含蓄内敛,估计他这辈子都学不会。藜麦自知理亏, 不敢再跟他对视,略低下头, “我先走了。”“麦子。”秦封在背后喊住他,总算把眼里某些让藜麦不自在的情绪压了下去, 换上些许疑惑和请求, “吃饭的事儿……”“吃饭就算了。”藜麦站在路边, 也恢复了冷静, 微笑着拒绝道,“你捎我回来,我之后再找机会谢你吧,吃饭就不必了,咱们……”他迟疑着,看着秦封的目光清正平和,“咱们往后还是尽量少见面的好,你也真不必在我身上花心思,你知道我的性格,我决定好的事情,是再不会有什么改变的。咱们也是真不合适,否则也不会最后走到离婚的地步,你分明知道,又是何苦非得想着揪着要重来一遍呢。这样对你我而言无非就是,把之前经历过的那些再经历一遍。除了浪费时间精力,再把那些伤疤硬生生抠开再疼一次,还有什么意义呢。”况且趋利避害是人性的本能,不管这样,他都不可能会想着去把曾经遭受过的痛苦,再重新拉出来,挨个儿尝个遍。他不傻,对秦封的感情也没有到了为之疯魔的地步,他很清醒的知道,他现在的生活比上辈子要好得多。这其中的差距,完全能够抵消掉心里那丁点儿对秦封的感情。还有得剩。秦封沉默着听完他的话语,唇畔笑容里的苦涩延绵到全身,深入骨髓,榨取着他仅剩下的丁点力气,“我怎么可能会让那些事情再发生。”我怎么舍得,再让你受哪怕丝毫的伤害呢。话题说到这里,就又是一个死结,再继续下去就会跟毛线团一样,只会越缠越紧,然后就混乱成一团,再打不开。藜麦不想跟她说这些,神色冷淡的摇摇头,“你就当我怕了,我没有那勇气和心气儿了。”秦封想说我给你保证,咱们绝对不会再像上辈子那般经历,我只会认真的对你好,咱们甚至不用再理会其他人。只有我们,咱们两个人,我只要你。想说我们可以相伴去过你喜欢的日子,我会努力的挣钱,但是再不会忽略掉你,把你放在我身边。等你高中念完,大学可以去申请念国外的大学,咱们可以去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定居。可以光明正大的牵着手走在大街上。我不会再让你为钱或者任何事情多费半分心思,等你大学毕业之后,咱们可以抽时间去环球旅行。你喜欢的地方,曾经计划过的那些地方,咱们都可以去走走看看。甚至咱们可以去找国外的机构做代孕,要一个跟你一样可爱乖巧的孩子。我们可以过得很幸福,我们可以的,只要……只要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要的不多,一次就够。可惜千言万语堵在喉咙口怎么也说不出来,就算说了,藜麦也不会信。到最后只能困难无比的梗出一个字来,“好。”他把那些压抑的沉重收敛好,装作若无其事,神色平静的跟藜麦说话,“你生日的时候想请你吃饭,其实还有其他事情想要告诉你,是关于你父母的。”藜麦皱眉,“我……父母?”他很小的时候,被人在大冬天里的扔到城外麦田里,若非藜奶奶好心把他捡回去,他当时就能冻死在那。不记事儿的时候,也没什么感觉,等他懵懵懂懂的长到懂事,周围的小朋友都有爸妈陪着玩儿,他只能跟着身体不好的藜奶奶在家待着黏纸盒卖。也曾经趴在窗台上,满是期待的问奶奶他爸妈什么时候回来,好带他出去玩儿。后来在幼儿园、小学时期还被人骂过几次没爸妈的野种,被骂了也不敢还嘴,因为别人都是有爸妈撑腰,他却是没有的。他奶奶就是个普通没念过书的老太太,年龄大了,身材瘦小,头发花白,遇到这些事儿,也束手无策。只能抱着他坐在房间叹气,他不喜欢奶奶伤心,被欺负狠了,也只敢偷偷摸摸的躲起来哭,再不敢跟奶奶说。因此从他记事开始,就对父母这个词产生了些许厌恶。等到再稍微大一点,因为他长得好人又聪明,学习成绩好,在同学里还挺受欢迎的。好像突然从某天开始,之前那些追着他骂的同龄人突然就变了,变得爱往他跟前凑,变得喜欢跟他一块玩儿。每天总有许多人借着要抄作业的名头讨好他,给他送些小零食,在他跟前献殷勤,就想着能带他出去玩儿。那时候他可是他们附近最乖巧漂亮的孩子。随着年龄增长,父母这个词语就逐渐淡出他的生活。他无父无母的长大,等自己长大有些能力查询自己身世的时候,也早对他们没什么感觉,从来没有想过要找他们。听到秦封说起他们,内心半分波澜不起,“你查他们做什么?”“有些事儿想弄清楚。”秦封捏了捏自己眉心,闭着眼睛,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脸上闪过几分不容错认的痛苦神色,“其实上辈子,他们曾经找过你……”藜麦还不知道有这件事儿呢,略微有些惊讶,“什么时候的事儿?”秦封苦笑道,“咱们离婚之后。”他语气沉重的叹口气,“我当时找人想把消息递给你,不过你没让人进门。”岂止是没让人进门呢,听说人是秦封派过去的,藜麦二话不说就把电话挂了,别说面谈,连电话都直接给拉黑了。秦封派去的那人给他通过许多次电话,大多数都是说一句就直接挂断,也有运气好的时候能道出自己来意,不过藜麦听得不仔细,也没放在心上。再加上他那段时间记忆出了点问题,刚听过的事儿,转头就能忘干净,也就没顾上去联系他父母,更别提跟人见面或者说相认的事儿了。不过秦封说这些也不是想要责怪藜麦的意思,只是提了一句,“当时得了点线索,这次就想查清楚当年是怎么回事儿。已经有些眉目了,不过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暂时还不清楚,等过几天查清楚我在跟你细说,行吗?”藜麦想也没想的摇头,“不用。”他不想再跟秦封有接触,也不愿意再欠他的人情,再加上他对父母的存在也并不在乎。说他心狠也好,说他冷心冷情也罢,只是他早已经过了需要父母照顾的年龄。他们既然不曾参加他的成长,他自然不希望,在自己已经习惯了独身的时候,背上一个名为“父母”的负累。不管他们贫穷还是富有,哪怕他们身负巨贾家财万贯,在独自生活多年的藜麦眼里,都是负累。他不需要。也别跟他说什么他父母曾经找过他的话,从他被扔掉到他跟秦封离婚,其中足足三十几年时间,若真是有心想找,早该找到了。毕竟当年他跟藜奶奶居住的房子一直在那里,没有被动过。就算他不住在那里,周围的邻居都搬走的差不多了,可是当时那片儿老城废弃新城区改造,对应分配购买的房子都是固定的。甚至不用去查档案,在县城里随便找个人问问都能知道搬到哪里去,真要找他,其实也容易的很。可他们非得拖到藜麦三十好几才开始找人。……要么就是有钱人家里出了什么事儿需要他这个儿子出面顶缸。要么就是他父母家里并没有什么钱,可能是家里晚辈不顶事儿,要找他这个被扔掉多年的儿子,回去给他们养老。他可不相信他父母是在孩子丢了三十几年后,突然记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流落在外,然后对他产生了感情,要找他回去。----谁还能信这个?他不愿意提及自身父母,拿着东西,“再见。”往学校门口走去,留下秦封在背后看着他,只觉得头痛欲裂,他的麦子,实在是太难讨好了。简直像颗砸不烂煮不软的铜豌豆儿,让人根本无从下手。藜麦没有直接去食堂,先回了趟宿舍,正巧在门口遇到准备去吃饭的林卿,见他这么早就回来还有些微惊讶,“你怎么回来了?”藜麦也不打算瞒着他,“跟齐略闹翻了,不乐意留在他们家吃饭,就先回来了。”他回宿舍放了东西,跟着林卿往食堂去吃午饭。林卿凡事不爱多问,自然也没有问他怎么会跟齐略闹翻,只在心里觉得要是他们闹翻,那肯定是齐略的问题。毕竟藜麦那般好的性子,从来不与人轻易翻脸,点了点头,“那正好,咱们顺道儿吃了午饭再去图书室看会儿书。”等下了宿舍楼,又想起来件事儿,“对了,早上你们刚走不多久,上次晚上送咱们回来那位秦先生过来找你。见你不在宿舍,问我你去哪儿了。我见他没有什么恶意,就跟他说了你去齐略家的事儿,这个没什么影响吧,我看他还挺担心你的。”藜麦捏着手里饭卡,随意的点点头,按照这个时间算起来,秦封应该刚从深圳回来。之前秦封送他们回宿舍的时候,跟他们说去深圳可能会耽搁些时间,满打满算这也才过去一周。这人就就忙完那边的事儿赶了回来,估计是白天黑夜连轴转了,秦封拼起命来总爱这样,仗着自己年轻力壮什么都能干得出来。也就难怪他现在是那副要死不活,有气无力的的模样。至于能让他这般拼命,紧赶慢赶要快点回来的原因,藜麦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心里却也知道,多半是因为自己。从深圳回来,来不及回家,就想过来看看他,放心的给他把药送到手里,结果在学校撞了个空。知道藜麦根本没有把他说的话听进去,还自己个儿撞到齐略他们家里去,顾不得生气恼怒,转身还得去把人接到手,才能放心的合上眼睛睡一觉。藜麦心里便有些不是滋味,他看了眼自己手上厚厚缠绕着的绷带,点点头,“没事,他不是坏人,只是我跟他有些嫌隙,不爱跟他接触罢了。”上辈子他这只手废掉之后多有不便,这次从受伤开始他就格外注意养护手上伤口,用得都是好药,平日里也很注意清洁,没让掌心再沾过水。伤口愈合的还不错,里面被伤到的筋骨还在慢慢长长,外面皮肉已经开始收口,逐渐愈合的地方,也确实会有些发痒难忍。还没到他忍不住要挠的地步,不过除了秦封,大抵也没有其他人会惦记着他的伤口如何,还会出去一趟都会记得给他带点药回来。这种被惦记被照顾的感觉很不赖,他不讨厌。或许错过秦封,他可能这辈子也再遇不到一个能这般对他好的人。甚至在心里会忍不住的去想,若是……若是他不知道上辈子曾经发生过得那些事儿,该有多好。若是,他胆子能够再大些,或者性子里能够再多些不顾一切、天不怕,地不怕的无畏也就好了。他就能攒足够的勇气,敢跟秦封再试一次。可惜他知道那一切,并且他没有足够的勇气,所以他只敢像只受了惊的蜗牛,慌乱不安的躲在自己壳里。自欺欺人的以为只要自己能躲着不漏头,自己的世界,就是安全的。他轻轻的叹口气,略微点点头,“嗯,我跟他一块儿回来的。”说完他敏锐的察觉到林卿对秦封的称呼变动,把脑子里那些思绪甩开,略笑着问他,“秦封跟你说了什么,感觉你倒是还挺喜欢他的?”林卿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封哥说我们两还在上学,老去酒吧也不好,毕竟也怕哪天让老师和同学撞见。说他接下来,会在咱们学校外面开个小公司,问我愿不愿意周末过去帮忙整理下资料,跟着他跑下腿,做些类似助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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