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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1 / 1)

林葳蕤非常镇定地看了他一眼,那双媚而锐的美目傲得很,仿佛他正在说的是什么骚话,然后打算淡定地转回头去不理人。“大帅自重,还是不要自作多情的……”他冷冷淡淡的话还没说完呢,叶鸿鹄那厮就将人的头捧住,脸小手大,瞬间林葳蕤的脸便被完全笼住了。叶鸿鹄脸上那灿烂爽朗的笑若是他手下的那群兵看到了,估计都会以为自己犯了癔症!不过对于笑容的直面者,林葳蕤只想狠狠地打一拳。叶鸿鹄可不管他,继续发疯,捧着人的脸,缓缓靠上去,脸贴脸,鼻贴鼻,只觉得身心都贴在了一起,那颗藏起来的心此刻砰砰直跳。“葳蕤难道不知道,你强装镇定的时候,耳朵会变红?”他说完,便侧着脸,咬上了那发红发热的耳垂。老一辈人常说,耳垂肉多的人,一辈子享福。林葳蕤全身上下,只有两处不瘦,一处便是这特有福气相的耳垂,耳尖还有尖尖的,有精灵的空灵感。叶鸿鹄爱惨了这对敏感的耳朵,咬了不说,还舔了吮了。等在人发怒之前,叶鸿鹄停住了流氓行为,抱住他贴在他耳边轻声叹息道:“蕤蕤别怕,我叶志之便是舍了这条命,也舍不得你受半分委屈,更何况是那种人人指点的骂名。但承诺易许,也易违背,在我看来,给你任何承诺都太过轻薄不隆重,我能做的,会做的,便是用这一生一世来践行和你的,一双人。”“你不相信也罢,陪着我一辈子看我去完成即可。”这看似宁静的一天便过去了,然而不平静的是,叶鸿鹄这次赖在林葳蕤房间不走的时候,被他允许留下来过夜了。若不是时间地点不对,吴冕等人都要摆上红烛彩灯来庆祝大帅的这一新婚之夜了。深夜,总统府书房。“谁让你们这般蠢货开枪的!我不过去了西山阅兵三天,回来你们就给我送这份大礼,呵呵,好得很!你们怎么这么难耐啊!朝学生开枪?瞧报纸上是怎么说我的?独裁统治、独裁军阀、无为总统?你们说这要怎么收场?”屋里传来摔东西的声音,书房里一堆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被训得抬不起头来。最上首的人一声戎装,有些痴肥,光着头,瞧着慈眉善目,但一双年老而混沌的双眼却是永远精明,此刻眉眼阴沉地看着手下的人:“是哪个下令开得的枪?”“是……”“是卑职。”“很好,你最近压力可能太大,在家中休息一段时间吧。”至于多久,那要看总统的气何时消或者他能否戴罪立功了。“统帅!”那站出来的人不安地喊道。“拖下去!”门一打开,几位卫兵朝那人示意道,“将军,请!”那人眼见统帅没有回心转意的想法,只能不甘不愿地走了。他知道,若是没有奇迹,自己这下是彻底玩完了。总统府门外,常思域看着垂头丧气出来的昔日同僚,心底沉重,他呼出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大总统,常都督求见。”“让他进来。”“老常啊,那林葳蕤怎么样了?可同意为我们所用了?”“属下失职,那林葳蕤油盐不进,实在是令吾等难做啊。前几日,还狠狠地下了我的面子,不若我们再寻旁人合作?”“哼!旁人?你可知,今个奉天那边的探子传来情报,奉天的水稻到了收割之际,粮种改良之事已经被确认为事实。而广州那边的孙韫仙也开始和奉天接洽,他们党国内部本来是分为两股势力,一派是孙韫仙,一派是宋元驹,现在倒好,两方人马开始握手言和了。若是再让叶志之那小子继续笼络各省下去,迟早我们要孤军作战!”这可不是他想要看到的局面。他想要看到的是一个相对分裂,但是以他为权利中心的局面。待到日后时机成熟,再慢慢吞并蚕食各省军阀势力,实现以他为中心的大统一。而目前,挡在他眼前的,便有两个最明显的绊脚石,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边毁灭了吧。“你过来,这样做……”常思域边听边点头。窗外新月如钩,惨白无华,群星暗淡。——————————————————————---演武场下围着一群叫好的大兵,台上的两人正一招一式比划着。“夫人厉害!一定能把大帅给打倒了!”“夫人,踹下阴腿,踢膝盖!大帅在您后头!”“大帅你这都多久了还没拿下夫人,是不是腿脚没劲了哈哈哈哈!”这是胆大包天调侃助威的下属们。“大哥加油!四哥……也加油!”林蓁芃也在一旁摇旗呐喊。林葳蕤发现就连林蓁芃也会一些拳脚功夫之后,心血来潮想和人试试看腿脚上的功夫有没有松懈。没人敢跟夫人对打,于是陪打的是叶大帅。场上的两人虽然看上去你来我往,势均力敌,但是林葳蕤心知肚明,其实是对方在放水。林葳蕤因为从小混迹的环境,没长成优雅的主厨前,还打得一身好架,一打三没问题。不过在叶鸿鹄看来都是野路子。叶鸿鹄小时候跟一位武师拜师学过拳脚功夫,当初叶父是希望儿子长大后在战争年代能有保命的功夫,没准还能当个县里老爷的看家护卫,也是个稳当正经的活儿。结果儿子太争气,竟是考上了奉天军事学堂,可把老两口给高兴的,连连给祖坟烧香。叶鸿鹄的拳脚走的是大开大合的风格,加上前世在现代学到的特种兵打技,可以说是虎虎生风,动作快很准,没有耍好看的花架子,出手就是致命一击。当然跟媳妇对打,自然不能这样,而是循循善诱,让人招招可打,简称喂招。“不打了。”林葳蕤抹了额上的汗,停了下来。叶鸿鹄让人端了温水和毛巾备着。水不让喝,先让他擦干了汗,休息了一下才喝水。林葳蕤累得出汗,叶鸿鹄这厮脸不红,气不喘,还张罗着一大堆事,真是体力高下悬殊啊。“葳蕤很厉害!”叶鸿鹄发自肺腑的赞美。换来林葳蕤一个优雅的白眼。“明日继续!”林少爷可是不服输的男人。“求之不得。”第110章 癸丑年夏至·宫门抄一大早, 或赶集或工作的老北平人匆匆奔走, 为生活的柴米油盐或是革命理想奋斗个三俩铜板。但也不乏一些家有余钱的阔爷们拎着鸟笼走街串巷, 悠哉散步。这些闲爷们的一天通常从一碗面茶和果子、烧饼开始,能花上半天时间在早点饭馆里吃喝玩乐,斗蛐蛐逗鸟, 顺便唠嗑上今天份的皇城脚底下的新鲜事,等到午饭点到了,再由黄包车载着去往下一摊。“嘿!福爷来啦!”被称呼做福爷的人面白腰肥, 整张脸犹如发面过头的面团, 嘴唇上还蓄着一撮小胡子, 瞧着倒是不油腻, 尤其是天生的笑唇,使他看着像是个讨喜的胖子。然而在座的各位可都不敢把胖挂在嘴边。您仔细瞧了, 他浑身上下无一不展现出暴发户的气息, 穿着体面的赭色缎子夹袍, 许是天热,外套着一件短款暗纹马褂,头上带着一顶镶玉黑色瓜皮帽, 带着玉扳指的手上拿着手杖,身后还跟着俩小厮, 一个是替他拿着包的,一个等他坐下后帮他扇风的。再瞧这体型大伙就都知道, 这是位能吃是福的爷。这福爷之所以叫福爷啊, 就是因为他常挂嘴边的一句人生座右铭, 他爹曾跟他说过的“能吃是福”,他也确实能吃,会吃,吃遍京城八大饭庄十三饭店一百零八小饭馆,他也不挑,只要是美食,那就算是个路边小摊他也能坐下买一碗尝尝。旁人看他坐吃山空,成天里就只知道吃,每天不是正在下馆子,就是在去吃饭的路上,人给他封了个“吃食专家”的嘲讽名头。也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假傻,他听着喜欢,竟然笑纳了这个“雅称”,还逢人就介绍。福爷这时“临幸”的这家饭店是他最近的心头好,接连来过好几次了。一坐下,跑堂的就殷勤地给擦桌、倒茶水,一边问道:“福爷今儿个的早点照旧还是点单?”“今儿个不吃面茶了,给爷上三个吊炉烧饼,不要夹肉的,大清早的腻歪,放黄豆芽炒雪里红,再来两盘山楂奶卷和枣泥奶饽饽并两碗杏仁茶……”那两瓣唇上下一碰,吐出一大堆吃食名来,都没个思考,俨然是一大早起床就一直想着的了。“好勒!福爷,您看我给您复述一遍……只要这些吗?福爷最近胃口似乎不太好?”那伙计显然是知道他平时的食量的,旁人眼里几人份的早点在这位爷身上那就是胃口不好的表现了。“最近没找到什么好吃的饭店,我这愁啊……”得了,这位爷就只惦记着吃。后厨的手脚很快,几样吃食很快就上了。素的吊炉烧饼爽口脆嫩,因为是素菜荤油,所以味道并不寡淡,反而带点鲜到深处的甜滋。奶卷是用烧成的奶皮子卷了山楂糕,三寸来长的点心外头白内里红,那奶皮子看似形状欲滴未滴,入口也一如看来那般润如滑脂。奶饽饽则是厚点的奶皮子包了馅入模子印成有形状的甜食。这两样在福爷看来,应是这饭馆的招牌。福爷边吃着,边看今天的早报。此时正是吃早点的高峰期,饭馆内人多,又是在大堂,人说话嗓门大点,旁人都能听得清楚。“今日的宫门抄写了些什么?”宫门抄是内廷发布在宫门前的关于皇室的近况动态,可以说是最早的官方报纸了。住在皇城底下,这宫门抄啊就是老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还不就平日里那些,那位学了什么,召请了哪位遗老入宫,还有会见了哪些外宾……”“诶你先别这么想,今日还真有不同的地方。听说那位招了一位姓林的先生入宫,还聊了一上午呢!”“哦,这位林先生什么来头?”“那京门小报写了,这位林先生是奉天来的,奉天最有名的饭店有凤来居就是他开的。”“哦哦,这我知道,我前些日子去奉天看望故交,他就请我去有凤来居下馆子,那滋味啊真是绝了!吃一顿就不想回来的那种!”“诶诶,黄老三你可别吹牛了!那家店听说特别难订位,要吃一顿好的都得提前三天预约。”“你没去过就别瞎说!我那天去刚好运气好等到了一桌,待我给你描述我当日吃的……”那宣称吃过有凤来居的人颇有些文采,洋洋洒洒一通,把有凤来居的菜色夸的天上有地下无,苦了旁边正吃着的人,这吃着吃着都没味了!他还说:“虽然没吃到那些需要提前预约的酒席,但是普通的菜色就这么好吃了,那招牌菜不知该是如何的仙品啊!下次我定要再去一趟。”自诩“吃食专家”的福爷听得那叫一个蠢蠢欲动,就着那让人流口水的描述吃掉了三个脸盆大的烧饼。那桌的对话还在继续,“诶,照你说,你说的这位林先生是怎么跟那位扯上关系的?难不成是宣他入宫做菜?”“你别说,还真给你说对了。据说那位吃过十四贝勒从有凤来居带来的吃食,狠狠地夸赞了一番,还即可宣他进京要赏他哩!”旁人都心驰神往,“那位都觉得甚佳,想必必定是凤髓龙肝!只不知,这位林先生的手艺能不能比得上汇贤堂那位从宫里头出来的。我吃过汇贤堂的饭菜,尤其是那冰盘,是一绝也!”方才那位尝过有凤来居吃食的人这时候插了一句,“我看不一定,我也去过这汇贤堂,唯有那冰盘堪称惊艳,但若是其他,便是绝对比不上有凤来居的。依我看,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毫无可比性。”他这话其实说的有失偏颇,汇贤堂的厨师好歹是宫廷御厨出身,在一些宫廷菜上必定是有绝对的优势的,不说超越林葳蕤但肯定是平手的。但是这位平日里吃多了汇贤堂,习以为常,但有凤来居只去过一次,惊艳后日日回想那味道,自然美化了一些。他这话一说,自然的得罪人,有人不服。“我听闻那林先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手艺如何能比得过汇贤堂的御厨老师傅?那些京门小报都是胡编乱造,亏得你们真拿二者做比较,真是可笑!”“但是宫门抄是不能作假的吧!”那人没话说了,甩甩袖子起身而去。“客人!客人!您还没结账呢!”众人哄堂大笑,那被人叫黄老三的即刻成为饭馆许多食客包围的中心,大伙儿都让他继续讲。黄老三也不小气,详细说了他的奉天一行。甭管他的说辞有多少吹嘘,但不妨碍大伙听得津津有味。说白了就是远香近臭,而且这饭馆就是个中等饭馆,在座的人大部分都只能看着汇贤堂的价格敬而远之。一旁的福爷其实也不太相信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的厨艺能好过一个老御厨,况且他是汇贤堂的忠实拥趸,但这并不妨碍他对那有凤来居感兴趣,暗暗决定将来去一趟奉天。“诶福爷吃饱了,您慢走嘞!”他出手大方,掌柜的殷勤地将他送到了门外。发生在小小一个饭馆的争论本来是稀疏平常的一件小事,人就一张嘴最不值钱,因为说啥都不用付钱。哪想到,因为加上了宫里头那位的缘故,竟然传的人尽皆知,就连那些大老爷们都略闻一二。“老段啊,你们这样不行啊……”面前这位爷是国会里的议员,还是中法银行的总长,就算是段方源也得小心伺候着。一听他这么说,心下一惊,他们怎么不行了?难不成是饭庄里哪位不长眼的惹了这位爷?还是今天的饭菜不和胃口?他赶紧就问:“是饭庄哪里不合总长心意了?您尽管说,我立马让人去改。”“嘿!不是这事,是我听外头人说,你们这汇贤堂竟然还不过人家一个奉天来的年轻人,是不是啊?”前头小饭馆的人毕竟都是一群吃喝玩乐的纨绔,没几个人知道林葳蕤的身份的,小报报的也只是他有凤来居老板的名头,主打的是宫里那位的动静。是以这位爷还不知道他口中说的年轻人就是如今中央里头让人头疼的林先生。段方源一听这话,哪能服气,“咱这汇贤堂都是得了各位长官面子的,外头那些没啥名号的小饭馆,自然想沾上来,那些谣言如何能信?”“是宫里那位请的人去的,你说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汇贤堂如今的主厨是那位老御厨的亲传弟子,老御厨年近九十,已经很少出山了。汇贤堂的主厨段方圆向来自诩为御厨的弟子,做的是仿膳,这也是汇贤堂吸引人的主要名头。他是个自傲的,被这不知哪里来的市井谣言气得发懵,等出了厢房门当即就叫了手下人去查个明白。他倒要看看,是哪位不长眼的,敢来挑衅他们汇贤堂。第111章 癸丑年夏至·下战书“挑衅了汇贤堂”的林葳蕤尤且不自知, 他得知自己被传进宫的事情被人编到报纸上这事, 还是从最近一直在在外忙前忙后跟进饭店开张事宜的小宝口中得知的。他对此的反应是:“这些娱乐小报就是爱引人耳目,把盐递给我, 不过倒是误打误撞,替我剩下一大笔广告费。”林大老板对于此事便也不恼了。小宝对这则新闻却是颇为得意, 在他心中,他家大少可不就是千好万好,没人能比得上的顶顶人物。再说那汇贤堂的所谓膳食, 他为了刺探敌情也一一尝过, 不过尔尔。唯有几道颇为讲究的宫廷菜色口味令人惊艳罢了, 他们的名声不过得益于那御膳名头。林葳蕤看他那一副与有荣焉尾巴都要翘上天的模样,心底好笑,嘴上故意肃着脸逗他:“怎么,小宝是觉得自己能够跟他们的主厨比上一比了?”小宝原本是跳脱的性子,但是这些年在他们大少的捶打下, 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不然此次来京开分店这么重要的事情也不会大部分都让他去办,在外人面前还是稳重可靠的, 就是在熟人面前还是有些小孩子气。小宝一听大少这调调, 就知道他要收拾自己,赶紧讨好:“哪敢啊大少,小宝还没出师呢!还得跟您学哩!”一番讨喜的话说完又赶紧自己找活干, 不敢撸猫须。原小岚也在一旁, 他倒是有些奇怪, “有人说这汇贤堂背后是宫里那位的产业,就算不是,少说也得跟皇亲国戚沾上点干系,要不然不可能多年里隐隐稳坐京中第一饭庄的位子。若是真的,那现下这一出倒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哈哈哈哈。”林葳蕤缓缓翻了一页手中的报纸,上头的头条新闻是奉天水稻预计丰收的好消息。他另一手拿过桌上的白瓷杯,里头装着加了碎冰的乌色梅子汤,那双莹白修长的手轻轻一摇晃,白瓷杯便发出碰壁的叮当响声。夏日人容易疲怠,林葳蕤懒懒道:“汇贤堂是醇亲王的产业,不过跟仪君无关。”仪君是宫里那位让他改的称呼,本来还想叫仪弟的,可惜没那么熟,被林葳蕤婉拒了。之前进宫那次,俩人交谈美食偶有提到汇贤堂,是以林葳蕤才清楚地知道这一关系。原小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都说空穴不来风,那这样汇贤堂确实算是半个皇家产业了,毕竟是那位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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