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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1 / 1)

顾砚沉默片刻,“嗯。”可是怎么可能呢。他自六岁修炼至今,不论是自身的修炼也好,还是进落日山脉、各种小秘境里闯荡寻宝,身侧都没有这么个人在。似乎不管他遇到什么问题,都不用太过惧怕担心,因为总会有人能想出办法来,来教他、指导他该如何解决困境。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不论他想要什么,都得自己动手拼命的去挣去抢。运气好时,他总能很快的找到办法。运气不好的时候,不得其法,就只能撞得头破血流。走很多的弯路,才能摸索出究竟该如何做。从来没有人……会像楚月凝这般,将他的困境看在眼里。会因为他水性不佳,提前帮他准备下水用的气囊。甚至不惜为此去猎杀大鱼,还因此受伤。就像那日的枫林之行。从来没有人,会因为不愿意让他受伤,而拿自己的血将他浑身都染红。这样的人,他怎么可能不将其放在心上?他做不到。顾砚把桌子摆好,继续穿那串最后的珍珠。就着头顶的月光,他两相伴忙到夜半。终于顾砚将最后颗珍珠缝好在衣角,展开那件堪称珠光宝气、异常华丽的衣服,让楚月凝试了尺寸,正好合适。楚月凝也将气囊完全炮制好了,装满后让顾砚憋了会气,再试着从里头吸了口气。顾砚试了试,笑着点头,“确实能用!”除了略带腥味外,跟正常呼吸没什么区别。两人互相看了眼,神色都有些如释重负。此时已经夜半,头顶银月高挂,繁星漫天。宽阔的海面有微风刮过,吹起层层叠叠的深蓝水纹,被推到他们所在的石壁前,击打出清脆悦耳的“啪、啪”声响,并不会显得声音嘈杂。反而如同玉石相击,令人闻之心宽。月光将地面照得亮如白昼,两人都不困。楚月凝面冲着缓缓流淌的海水看了会儿,也不知突然从哪来的兴致。转过头问他,“你想不想喝酒。”顾砚笑着点头,“想!”如此月色,如此美景,实在不宜辜负。于是两人就各自将手边的东西收拾好,进屋找出那坛专为吃螃蟹买的酒。拿两个陶碗装满了,坐在门口吹风。“这坛酒,原是为了吃螃蟹买的。”谁知他们那日自镇上回来后,白日里楚月凝忙着打渔凑贡品,他忙着给海神爷爷绣衣服,晚上两人还得坐在门口借着月光打磨、穿各种装饰用的珠子,忙得不可开交,睡觉的时间都很少,压根没有吃螃蟹的闲情逸致,那壶酒也就没打开来。直到今晚大功告成,能稍微松口气。顾砚浅浅的抿了口。这酒的口感并不火辣,反而很是淳厚柔和,带着点甜津津的味道。他甚是喜欢,咕嘟、咕嘟连着喝了半碗。见他喜欢,楚月凝也不跟他抢。这个幻境尤其厉害,居然能甄别进秘境的人本身修为,对菜下碟,不仅将金丹修为的顾砚禁锢在个“不喜劳作、手无缚鸡之力”的海华身上,对其神识记忆的侵蚀更是从未停止过。以至于顾砚根本不能靠装作海华,瞒过幻境对他意识的窥探。何况顾砚在绣的东西,本就极为危险。他很多次看顾砚绣着绣着纹样,眼神就会出现片刻懵懂,似是在想自己在做什么,下一步该怎么做。被幻境赋予的“海华的意识”,从未停止过与他争这个身体的使用权,每次顾砚都会轻描淡写的将绣花针扎进指尖,利用十指的疼痛回神。但他越抵抗,幻境就会越变本加厉。偏他还不能不抵抗。——这是个极为恶劣的循环,是顾砚自身与幻境的对抗,没人能帮到他。这些时日,表面看是早出晚归、冒着风浪捕鱼的他更辛苦危险。但楚月凝心里在清楚不过。光是绣这件异常精致复杂的衣裳,顾砚的心血都快要耗尽了,每根手指都扎满了细密的针眼。而这其中,有多半原因是他的手笔。拎着就酒壶给他将碗倒满,低声笑着,“待咱们出了秘境,我带你回溧洋吃螃蟹。”给你赔罪。顾砚端碗的动作略停,“……好!”他小口小口的抿着,很快又喝了半碗。不消片刻,那坛酒就被他喝完了。酒坛子还舍不得扔,就那么双手抱在怀里,望着海面映着的银月出神。看起来呆愣愣的,眼神有些木讷。楚月凝略皱眉,“顾砚?”“嗯?”那人抱着酒坛抬起头,似被人惊醒般,脸颊红红,眼里醉意朦胧、凝成团化不开的雾气,看向楚月凝时露出丝疑惑,“顾砚是谁?”楚月凝看着他,“那你是谁?”对面的人又抿了口酒,“我是海华呀。”“我是海华。”他指了指自己,又拿手不停地去戳楚月凝的胸口,嘴里低声嘟囔着,“你是海华男人,你是我男人,就要对我好知道吧,我是……嘶。”额头似是被人用针扎过,生起尖锐的疼痛。顾砚狠狠地皱眉,眼前有些恍惚,他看着面前肤色黝黑、面容陌生至极的男人。试探着喊了声,“楚月凝?”“嗯。”楚月凝抓着他杵着自己胸口的手,“想起来了吗?”“想起来了。”顾砚乖乖的坐回石头上。他想起来自己是谁了,酒却还没醒。曲着双腿将酒坛抱在怀里,自己低声嘟囔着,“懒兔子,你今天怎么这么硬这么冷,你身上的毛毛呢,跑去哪了?怎么你的毛全都不见啦。”那双扎满针眼的手在酒坛上胡乱摸着,也不知道是想起来什么,突然双眼都红了,跟着滚落下两行眼泪来。带着浓重的哭音,听起来可怜至极。“我忘了你的皮被人剥了。”“你的皮都让人剥了,哪还有毛呢。”他醉得不轻,抱着酒坛,絮絮叨叨跟他的兔子说着话。又拉着楚月凝讲他跟懒兔子的事儿。“我七岁那年,曾经养过只兔子。”“它是我唯一的朋友。”小苍山对七岁的顾砚而言,是那么的高、那么的大,满山也找不到个能跟他说话的人。即便他已经住了很久,还是不习惯。他师父总是很忙。使役们也总有干不完的活儿。他整日除了拿本破旧的经卷读书识字,就只能独自待在房间里发呆。懒兔子是使役逮回来的野兔生的。那个使役嫌它太小,丁点肉,还不够塞牙缝的,将它随手扔到饭堂在墙边,顾砚过来吃早饭的时候,瞧见团粉嫩嫩、肉乎乎的小东西在动,就把它捡了回去,靠拿勺子喂米汤把它喂活了。小东西长得很快,不到半月就生出了绒毛。摸起来软乎乎、暖洋洋的。顾砚很喜欢它。不仅因为它漂亮可爱,还因为它总是会陪在他身边。有懒兔子在,他的日子都变得欢快起来。每当念书修炼累了,他就会去戳戳那只兔子,陪它玩儿。它懒懒的不喜欢动,顾砚就叫他懒兔子。他给它搭窝、给它梳毛。每天都会带着它去后山找最嫩的草叶。他看着它从块粉嫩嫩的小肉团子,长成需要他用两只手才能抱得动的肥兔子。它也陪着他长大,从一个七岁的懵懂幼童,长成十七岁的稚嫩少年。他小时候极为胆小,怕疼怕黑还怕鬼。每次练剑受了伤、或者打雷下暴雨的时候,他都会抱着兔子,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十分小声的祈祷着天快快亮起来,天亮了,他的伤口就好了不疼了,窗外的惊雷也就不会张牙舞爪的,像是只不知道藏在哪里的怪物,想要将他抓走。每当这个时候,懒兔子就会缩在他胸口。那团软乎乎、沉甸甸的毛茸茸,总会让他感觉到心安,让他慢慢的沉浸入睡梦中直到天明。这种无声的陪伴,持续到他十七岁那年。那年,顾砚第一次进落日山脉。落日山脉太过广阔,里头杂草丛生,蛇鼠遍地,还有很多他打不过的妖兽。他运气不太好,刚进山就受了伤,后来更是为了采一株低级灵植,还被守着灵植的妖兽追杀了近半个月。靠着藏身淤泥里才躲过一劫。那次他在落日山脉里耽搁了二十多天,才拖着满身伤回小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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