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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1 / 2)

“西妮亚?米兰达,在你们结婚典礼上被枪杀的女人。”雷古勒斯笑了一下,那个笑容怎么看怎么古怪:“——埃普罗杀了她。”

有些往事说出来,至今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午后的阳光洒在咖啡馆粗糙的木地板上,桌面陈年的花纹斑驳不清,仿佛咖啡深深洇进木头留下的痕迹。

雷古勒斯坐在角落里,从很久以前初遇的那天雨夜开始说起,一点点复原他们之间发生过的所有回忆。

他的讲述有些地方非常杂乱,因为时间太久了,他的记忆显然发生了重复和混乱。有时候他不得不停下来,纠正一些事情的细节,或者是时间。

“你二十岁生日那天我们去的是荷兰,不是奥地利。我们在那里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争吵……我们之间好像经常因为无足轻重的小事而争执。你从来不让步,我也不曾妥协过。”

这大概是因为年轻的邓凯文性格冷冽,而身为天之骄子的雷古勒斯锋芒毕露的原因吧。

“后来你提前一步回到美国,等我飞回来的时候你已经开始在fbi上班了。半年的特训期我们都没有见面。那是我们之间关系最冷淡的时候。”

和米切尔?兰德斯不同,雷古勒斯在回忆的时候时间轴非常清楚,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事,关系又经历了怎样的演变,他都能很有条理的复述出来,一听就让人信服。

而米切尔?兰德斯的叙述则非常苍白,仿佛他时刻都在掩盖着什么,对某个重大的秘密有口难言。

邓凯文忍不住问:“那时候我认不认识一个姓兰德斯的人?我跟他是什么关系?”

“我认识你的前十年,这个人根本没有出现过。”雷古勒斯冷笑了一下,“——他是你在洛杉矶swat特警组长任期间的一个表现突出的新人,是加州警察厅厅长皮埃尔?兰德斯的儿子。说来也巧合,他和你那个曾经的未婚妻西妮亚?米兰达是差不多时间出现的。”

关于西妮亚?米兰达,当年雷古勒斯也不大了解她这么个角色。他听说邓凯文要结婚的时候,简直是又嫉又恨又恼火,婚礼还没举办他就躲国外出差去了,西妮亚被枪杀的消息他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之后邓凯文为了西妮亚的事,必须去监狱里秘密审问“耗子”汤姆?杰弗逊,于是找雷古勒斯疏通关系要了一个探视权。就是从那时起雷古勒斯知道邓凯文的未婚妻有蹊跷,后来他专门调查了这个女人,得出了一个让人震惊的结论。

“——那个女人是斯坦利的情妇之一,感染了hiv,她接近你是出于斯坦利的授意,目的是什么你一定能猜到。斯坦利这小子可能是世界上最恨你的人了。”

邓凯文迷茫道:“……斯坦利?”

“在婚礼当天杀了她的人是埃普罗,我当时以为,只有埃普罗一人才知道她的底细,后来才知道米切尔?兰德斯应该也了解那个女人的真实身份——他一定在斯坦利身边看过那女人,知道她接近你的意图不良。”

“——等等,等等,”邓凯文匆忙比划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我有个疑问。”

“什么?”

“那个斯坦利……斯坦利是谁?”

雷古勒斯大吃一惊,“那是你同母异父的弟弟,埃普罗的亲生儿子,当年跟你争夺ga少主位置的最大对手,你竟然完全忘光了?——埃普罗也从没跟你提起过这个人?”

“没有,从来没有……”

难道埃普罗已经把他给杀了?这是雷古勒斯的第一个念头。

一个想弑父夺权、精神方面有可能有点问题的儿子,任何黑道大佬都不会听之任之让他好好活着,更别提一贯心狠手辣的纳撒尼尔?埃普罗了。

雷古勒斯转念一想,如果埃普罗连斯坦利都没告诉邓凯文,那他告诉邓凯文的东西估计非常有限。邓凯文苏醒以来一直跟他生活在一起,可能是因为自己知道的事情太少了,恨意和恐惧也太少了。如果他知道更多以前的事情,估计会彻底离开埃普罗也说不定。

这么一想,雷古勒斯心里竟然又微微发热起来。

他和邓凯文两人沉浸在回忆和交谈里,根本没有发现在不远处的咖啡桌上,一个戴着墨镜、穿皮夹克的男人已经偷偷观察了他很久。

查理?贝克曼是一个来自纽约的赏金杀手。事实上,他注意雷古勒斯?切尔奇这个人已经整整三个月了。

切尔奇家族这位年轻执政者的性命在道上的价格一直非常高,但是众所周知他有个身手极其厉害、又在警局高层任职的情人,早年著名杀手狼牙曾经对他发动过狙击,但是很可惜无功而返。

贝克曼接下这个任务,纯粹是因为希伯来家族给的佣金高。

希伯来家族为什么豪爽出血,是因为雷古勒斯当选议员后干了几件大事,包括几次跨州横扫毒品销售网络,加重对加州“走私区”的盘查和清理等等,严重打击了几大毒品家族的利益。

雷古勒斯身边总是跟着一大群保镖,贸然出手的话很难全身而退。贝克曼跟了他三个月,今天是唯一一次难得的机会:这人竟然不带任何保镖,独自一人在咖啡店里跟人会面!

更可贵的是,那个跟他会面的人也在希伯来家族的赏金名单上!

贝克曼已经偷偷联系了希伯来家族好几次,把邓凯文坐在咖啡桌前的照片发过去经过确认,确定就是目标本人。

这两个目标坐在一起,很可能让他下半辈子从此金山银山高枕无忧!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杀手,查理?贝克曼知道纽约杀手行当上默认的规矩。锁定好你的目标,别轻易对同行的目标下手。就算一个价值千万的肥羊已经毫无防备坐在了你的枪口下,你也不能轻易扣动扳机。

抢同行生意的杀手通常没有好下场。查理?贝克曼知道自己不该起贪念的。

——但是那又怎样呢?

那个叫邓凯文的,跟他的目标坐得如此之近,一点防备也没有!如果找好角度的话,他怀里那把穿透力极强的1911甚至可以瞬间将那两人射穿!

况且这么容易的事情,报酬却出乎意料的丰厚——那个看上去俊美无害的年轻人,他的“人头价”足足是雷古勒斯?切尔奇的四倍!

一旦得手,拿了钱就走。

查理?贝克曼心里默默的作出了决定。

他环顾周围,趁服务生转进后台收拾东西、店里只剩寥寥几个老头老太太坐在角落里的时候,佯装无意的站起身。

那几个老头老太太仍然在懒洋洋的看报纸,没有任何人留意他的动作。

贝克曼往桌上丢了几个硬币,然后竖起衣领,漫不经心的走到咖啡店门口,用眼角的余光密切观察雷古勒斯那张桌子的动静。

雷古勒斯不知道在说什么,突然低下头,用手捂住嘴巴,仿佛在克制某种情绪。

而那个年轻人专注的望着他,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查理?贝克曼。

贝克曼一手慢慢拉开玻璃门,一手伸进外套里,握住了枪柄。

他必须快,必须在瞬间同时解决两个人。

就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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