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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节(1 / 1)

现在完整版剧本已经出来了, 王子霄和莫行之也忙完了《洪荒》和《致最好的你》,终于可以投入到这个项目中来。他们在剧本刚完成的时候,就与军♂部联系了一下,每年军♂部都有一定的指标, 可以“适当地”为一些合适的军旅片提供装备上、场地上、人员上的支持。如果他们的剧本审核通过, 好处将是巨大的,一来可以节省大量的成本, 二来,拍出来的质感也会大不一样。军部的考量是,一些正面的军旅作品,可以为军部树立起更好的形象,如果拍出来的片子影响力很大,就连次年的征兵都会掀起一波热潮。所以付出一点小小的支持,实际是很划算的。王子霄他们搞出来的剧本质量很不错,加上他们俩现在算当之无愧的流量明星,所以很快,军♂部那边就给出了积极的回复, 只需要再确定一些细节问题,那边的政策就能批下来了。所以到了约定的日子,王子霄和莫行之就一起去了火星这边的驻军总部。双方早有共识,又都态度诚恳,碰头后的一个小时之内,就商定好了合作细节——军部将派遣一个连队来跟进他们的剧组,枪♂支♂弹♂药,甚至还包括两艘战舰,他们还可以将拍摄场地定在一个地外小型驻.军.基.地中……拍摄期间有任何麻烦,可以跟那个连队的长官联系,只要不是太过分,都可以得到满足。给他们引荐连队长官时,王子霄一见就乐了,这不是他前世刚入伍时的教官孙明朗吗?记得前世刚入伍时,教官就是个黑面煞神,嗓门很大,但有不服、动作不标准者,立刻一脚踢过去,全部新兵蛋子都对他又恨又怕,晚上做梦都在扎他小人。王子霄那时候正中二病晚期,每天黑云压城城欲催,脸上自带“苍天负我”的特效。所以教官看他特别不顺眼,动不动拉他出来单练。单练就单练,老子怕你?王子霄手上也是有真功夫的,他满身的火气没处撒,干脆跟教官杠上了。一开始王子霄打不过这等兵油子,主要是没他下限低,可是吃了不少苦头。后来王子霄在部队的大染缸里熏陶日久,加上实在有武学天赋,两个月就不再吃亏,互有胜负小半年他就可以压着教官打……孙明朗是个很磊落的人,他从来没有因为“打不过小兔崽子”而给王子霄穿小鞋,还越发欣赏他。回首往昔,王子霄真挺感激这个人的,他抚平了自己的满身炸刺,助他顺利地度过了最艰难的两年,然后一路取得了那么多的成就。王子霄回来之前,孙明朗就已经转业到地方了,当刑♂警队长,最后一次见他,他身材发福了些,依旧大嗓门,豪爽得很。教官从头到尾将嘴唇抿成一条线,王子霄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位是对这趟任务不咋满意,对他和莫行之更是没啥好感。握手的时候,王子霄故意朝他挑了挑眉,果然教官的脸色更黑了一度。“孙连长,合作愉快。”“合作愉快。”干巴巴的应酬腔……哈哈哈,算了,来日方长。王子霄跟莫行之并肩往外走。这里有着熟悉的空气熟悉的风景,王子霄的眼底滑过怀念……有些东西,你虽然一开始不喜欢,但当它成为你生命中不可割裂的一部分时,喜欢和不喜欢已无足轻重,因为那便是你的身后身。曾经的军旅生涯塑造了现在的他,所以别管初衷是什么,现在真的可以释怀了。“你怎么在这里?!”正一边沉默一边陷入回忆,王子霄的耳边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惊讶,很冲,他抬起头来,就看见了他久未谋面的大校爹——嗯,现在已经晋升少将了。上次见面,还是在《另一个世界的我们》话剧演出的时候,王子霄在台上,看见了他爹的身影,可惜等落幕再找,这位爷早走没影了。王子霄跟王鹏程这对父子,你要说有感情吧,他们常年不见面。但你要说没感情,王子霄隔三差五给他爹寄东西,人家也没给退回来过。曾经俩人住在一个屋檐下,天天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现在分开了,反倒培养出了一种外人作不能理解的默契……王鹏程身边还有好几个穿着军装的人,这些人王子霄都认识,得叫叔叔伯伯的,此时看着王子霄跟莫行之,脸上全是忍着笑的表情,特别不给老朋友面子的招呼道:“前不久才听你爹念叨你,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肖肖还认得我们不?叔叔伯伯得批评批评你,都交了男朋友了,怎么现在才来看你的老父亲……”王子霄乖巧地一一叫人:“几位叔叔伯伯风采更胜当年。”王鹏程黑着脸瞪着这群卖朋友卖的干脆利落的家伙,咬咬牙,又很冲地问王子霄:“你又没有通行证,怎么进来的?”王子霄嘿嘿一笑:“报您的名字啊!”王鹏程:“……少给我嬉皮笑脸!”王子霄翻个白眼:“我们要拍一部军旅剧,这不组织传唤吗。”“嗨哟,拍军旅剧啊?”其中一位刘叔叔感慨地说道,“拍军旅剧好,支持拿下来了吗?用不用我们给使使力?”“谢谢您了,”王子霄感激地说道,“已经拿下来了。”“肖肖,你别看你爹这个样子,他嘴硬心软,前些日子你不胖了吗,成天在我们耳边嘟囔啊,把我们烦得不行。现在你又瘦回来了,多精神的小伙子,私底下他不定多乐呢,结果你看他——”“嗳!”王鹏程竖起眉毛,先打断好兄弟的话,然后看着王子霄说道,“行了你们赶紧走吧,都不是军人,停留的时间长了影响多不好。”王子霄毕恭毕敬:“行啊,等回头我再带着男朋友去看您啊爹。”王鹏程鼻子里哼一声,也不搭理他,倒背着手率先走人了。几个叔叔伯伯朝王子霄和莫行之眨眨眼睛,赶紧去追老兄弟去了。莫行之最开始就跟未来岳父打了招呼,可惜未来岳父只当没看见他,其他叔叔伯伯不好在兄弟之前认下这门亲,也只当莫行之不存在,现在一群人呼啦啦走了个没影,王子霄回过头来看莫行之:“亲爱哒让你受委屈了,你放心,有朝一日我肯定会搞定我爹你公公,让他给你名分的~”“我谢谢你了。”“别客气,应该的。”送他们出去的那个警卫员竖起耳朵……好想知道了了不得的□□?王子霄和莫行之给新片取得名字是《与子同袍》。在剧中,王子霄的人设就是曾经的他,一个满身炸刺的中二少年。莫行之的人设则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性格软弱,风流俊朗,在学校里是大众情人,自视甚高其实内里十分浅薄。在剧情刚开始的时候,王子霄和莫行之就已经是一对别扭的恋人了。可惜这样的两个人,根本不可能长久。他们俩都不成熟,性格中也有太多冲突点,尽管心里还是喜欢对方,还是本能地为彼此吸引,但他们俩的恋情还是很快就分崩离析了。剧本里的这一段都集中在第一集的前半段爆发完毕,之后王子霄就在父亲的安排下去了部队,莫行之则考了艺校,仗着一张帅脸,做着当大明星的美梦。满身炸刺儿的中二少年,一进部队,就碰了个满头包。自视甚高的风流大少,每天纸醉金迷,实际内心也空虚的很。直到命运将他们两个又凑到了一起。莫行之试镜了一个剧组,这个剧组正是要筹备一部军旅剧——因为想要拍出最好的效果,所有试镜通过的大小演员,都被剧组打包去部队体验生活去了。借着这个契机,两年之后王子霄和莫行之再次相遇。经过两年的打磨,王子霄已经褪去了满身的刺,他已经成为一个英武不凡、成熟而有担当的优秀军人了。莫行之光看外表,比两年前更光鲜亮丽,可惜他就是个绣花枕头,内里其实比两年前没太大长进。他在体验生活时被部队的“残酷”训练虐的哭爹喊娘,王子霄表面上冷若冰霜,实际心里别提多暗爽。久别重逢的一对“老情人”,开始幼稚的较起劲来。剧情进展到这个阶段,两方截然不同的人马在观念上的冲突、生活习惯上的冲突一直不断,王子霄和莫行之这对欢喜冤家就是双方的代表性人物,他们从彼此怀念,到彼此嫌弃,最后又转为彼此暗恋……几集的剧情,编剧写的妙趣横生,直到一次大的冲突爆发。作者有话要说:写出这个电视剧名字,我突然觉得洒下这辈子值了……哈哈哈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洒家的作者名就是这么来的~~☆、第137章 137有天剧中的莫行之到了训练场, 却没见到王子霄。问了问人, 才知道王子霄是去执行任务去了。莫行之一开始没拿这当回事,但一天过去、两天过去、三天过去, 总不见王子霄回来, 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思念, 又担忧他出事, 每天急的吃不香睡不着, 很快就起了一嘴的燎泡,眼底下青黑色的阴影,一看就精神不振的样子。他以为很快就能再见到王子霄,他并不会像身边围绕的花痴一样顺着自己, 但就是因此才更令人着迷。王子霄身上有种都市男女所没有的英姿飒爽, 那种骨子里透出来的刚性、狂野,又柔韧、克制, 军队将他的锋刃打磨出来,莫行之这样的风流大少,怎么抗拒得了这种致命的吸引?可惜直到他们的特训期结束,王子霄依然人影不见。他千方百计地打听,总算是得到了最新消息,王子霄出任务九死一生,现在还在医院没出来呢,跟他一起执行任务的战友,有三个永远长眠了。如果说,听到消息的时候, 莫行之只是为王子霄心疼了一下……当他来到王子霄的病房门口,无意中听见王子霄闷在被子里泣血般的嚎哭时,他才体验到了何谓心灵震撼。莫行之像不能见光的老鼠一样守在门口,看到前后有几波真.战友过来看王子霄,他们之间默契而融洽的氛围,让莫行之嘴里又酸又苦。他突然怂了,把自己带来的那束花放在门口,悄悄溜走了。没与王子霄想见。莫行之回到他自己的世界,依旧光鲜亮丽,依旧纸醉金迷,绝不会有另一个世界的烽火与血泪,在泥里摸爬滚打,直到自己变得铜浇铁铸,直到把青春和生命都奉献在所有人不曾察觉的暗处。他却觉得这日子越过越索然无味,都市里男男女女个个精致优雅,他却再也找不到如王子霄一般动人的灵魂。那男人笑时,他便觉阳光明媚,哭时,他心脏都缩成一团。甚至毒舌骂他时,一个过肩摔把他砸进泥坑时,莫行之都觉得自己甘之如饴。另一边,王子霄顺利出院,他对曾出现过的莫行之矢口不提,仿佛生命中从来没有这个人一般。只是难免偶尔会走一下神,然后训练的更加刻苦了。又是一年一度的新兵入伍日。王子霄在一群热血青年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穿着新兵刚发到手的训练服,骚包的发型短的可以看见头皮,去掉了那点奶油味,逆光而立冲人大笑时,真有使人目眩神迷的魔力。王子霄张嘴结舌,莫行之却趁此天赐良机,一把将他抱住转圈圈了。周围的老兵新兵目睹这一幕,均不明所以地哈哈大笑,完全不知道自己看见的这是什么。没错,莫行之这任性的家伙,放不下王子霄,干脆情圣一样不管不顾地来参军了。王子霄将他扯下来,忍不住在他的屁股上狠狠踢了一脚。然后嘴角开始上扬,完全控制不住的笑意。接下来的剧情,就是莫行之的艰难求生史+艰难追爱史……就如同倾城之恋之所以激荡人心,多半在于那句“一座城的覆灭,只为成全他们的爱情。”在《与子同袍》中,王子霄与莫行之的爱情,立于前线部队这个波澜壮阔的背景之下,他们一起训练,一起执行任务,血与泪铺就出爱情的厚度,于是这样的两个人愈发鲜活可爱起来。编剧的笔锋没有停留在絮絮叨叨的白描上,但也正因为如此,整个故事里,他们的爱情才有了有别于其他爱情的彪炳之气!王子霄上辈子可是真真切切当过十几年兵的。现在有了军部的鼎力支持,他们的剧本中对各种训练、出任务、妙彩纷呈的意外事件……都是在真实基础上再经过艺术加工的。王子霄将肚子里的存货随便拿出来些,就足够编剧们放飞自我的了。他们俩商量设定的时候,剧中王子霄的人设,就是曾经的他稍微增减了些东西,而莫行之的人设,用他自己的话说,其实也能找到他的影子——当然,算弱化版。加上一群性格各异的战友,王子霄和莫行之一起成长,直到最后誓死不渝,情深意笃。其实《与子同袍》这部剧的内核说出来并不怎么出奇,招来编剧团队后,那帮疯子还给王子霄跟莫行之提了几个大胆的建议,那剧情才叫个个酷炫到飞起,比他们原定的这版时髦多了。可惜王子霄跟莫行之一个都没采纳,他们还就认准这个版本了!拍这部电影的初衷,莫行之是因为那个梦,王子霄是顺势给自己的上一世做个交代。他有了重生的机会,所以没有穿上那身军装,来到莫行之的世界找他了。那么会不会还有另一个平行世界,他们俩一个演员一个军人,本来已经分道扬镳了,命运却突然又将他们连在了一起。就像一个圆,多出来的只是一次相遇的机会罢了,他们俩想给那两个人一个幸福的结局。别说,《与子同袍》中,王子霄和莫行之在一起的还真一点都不牵强,你看过剧本后,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如果这样都不能在一起,那这世界上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永远不要小看两个秀恩爱都想秀到异次元的大龄熊孩子的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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