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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燕皇帝刚听到这件事的时候,一开始的确不太想管这烂摊子:

厉家掌管大燕国兵权多年,积威深重,气焰与日俱增,倒衬得他这个皇帝愈发只是表面风光,实则不堪一击。

他天天忙着在朝堂上和厉家斗智斗勇已经很累了,哪里有这个闲心思去管一个不知是谁家的走失小孩?

但他不愧是能当皇帝的人,脑子转得飞快,瞬间就反应了过来这未尝不是个甩锅良机:

这东华门内的治安,可全都是归厉家管的,要是能把这个烂摊子甩给他们解决,岂不就能借题发挥一波,名正言顺地收回部分权力?

于是大燕皇帝立刻对近侍道:“待百官议事的时候,带她上朝来。”

近侍领命,叩首而去。

施莺莺此时正被安置在一旁的空余宫室里。

因着她看起来还是个身量不足的小女孩模样,虽偏瘦了点,却格外可爱可怜,再铁石心肠的人看到她都会生出“再丰润些更好”的感叹;更不必说还是大燕皇帝的近侍亲自把她带过来的,宫人们惯会看人脸色,便给她备了好些吃食,如牛乳饼子,玫瑰糕,山药枣泥糕之类,总归都是这个年纪的小孩子会喜欢的甜口点心。

可她半点用食的意思也没有,只端端正正坐在那里,装作天真稚子般有一句没一句地悄悄打探消息,竟然还真的被她打听出了不少东西来:

大燕国正统皇室式微,大权旁落在厉家手中;大燕国皇帝膝下无子,只有一长公主,名唤燕飞尘。

长公主燕飞尘和厉家小将军厉无殇青梅竹马,情根深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燕飞尘很有可能会尚了厉无殇做驸马,也算是大燕皇帝对厉家的一种变相防备和削兵权了。

等到近侍来通知施莺莺上殿去申诉冤情的时候,她已经把眼下的状况打听了个七七八八:

再深一层的东西,也无法从这些只能负责给外客端茶倒水的侍女口中打听出来。

得不到更多情报的她不慌不忙地整理了下头上的珠帽,将双手拢在袖间,缓步走到殿上去的时候,便有一番与她的年龄不匹配的矜贵之气,和之前那个在侧殿又乖又软地和侍女们说话的小女孩,判若两人。

大燕皇帝本想着只要能让厉家背了这个黑锅,接了这个烂摊子,那么哪怕这小女孩御前失仪也无妨,却没想到能见着这么规整的一套礼仪,当即便真的好奇起来了,开口问她:

“你是谁人之子?可晓得自己姓什么,家住何处?”

施莺莺微一福身,顶着周围一干大燕国的臣子或指责或不解的目光——哪里有人在觐见皇帝的时候只行福身礼而不诚惶诚恐叩拜的呢——起身柔声道:

“我姓施,是朝云皇帝长女,居于朝云国国都内城。”

“去岁年节时,我朝云国曾与贵国互通年礼,贵国送来的年礼里有足足十斛南海珍珠,明净生光,莹润通透,还说‘与贵国公主镶冠’。”

“我年纪尚小,用不得珍珠冠;又无才无德,不敢受礼。本不胜惶恐意欲退回,可山迢水长,周转不易,今日有幸得见大燕天子,便再次拜谢过了。”

她能一口点出去年的两国之间的年节礼,甚至还能说出礼书内附着的这些话来,便已成功佐证了自己的身份。

刹那间大燕国的朝廷上陡然迸发出山崩海啸似的议论声,看向她的目光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指责了,反而更多的是疑惑:

毕竟如果真的是能与大燕国旗鼓相当地抗衡这些年的朝云国,这国的长公主在面对大燕皇帝的时候,不愿叩拜,行个福身礼也算正常——不不不,她竟然会出现在大燕国的朝堂上这件事就已经很不正常了!

“她说她姓施?”

“奇哉怪哉,朝云国的长公主怎地会跑到我大燕国的土地上来?”

“是啊,我礼部自正月初三一过便轮休复工了,这些天压根儿就没接着朝云国的来访文书。”

“厉将军,我没记错的话,你前些日子还说我大燕国的防卫牢不可破,固若金汤,蚊蝇都别想越过铜墙铁壁半分。”在最初的惊诧过后,大燕皇帝冷笑一声,率先对厉家发难道:

“朝云国的长公主都到我大燕朝堂上来了,你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他话音刚落,便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将军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面上做得很好看,可实则半点也没有退让的意思:

“圣上容禀,为何不听朝云国长公主自叙一番?或许有什么误会在里头罢?”

大燕皇帝立刻看向施莺莺,问道:“你缘何来到此处?”

“只因前些日子元宵,微服出访观灯,熙攘之中被贼人拐走。”施莺莺缓声解释道:

“乍来异国,拐子想着一个小孩子,人生地不熟的,量她也不敢乱跑,便放松了对我的防备;我有在书上读到过,东华门与皇城极近,便冒险试他一试。”

“天佑贵国,使我得以借洪福之力脱险,想来便是命数如此吧。”

大燕皇帝见她被带着走了两个国家也半点没露出惊慌失措的神色,再加上她在遭了这么大难后还口齿清晰,应对自如,更心生羡意了,叹道:

“小小年纪,便能如此应对,朕可真羡慕。”

剩下半句话是个人都能听出弦外之音来:

但凡他有个强势点的儿子,两国结为秦晋之好,还能有厉家什么事?

可惜堂堂大燕皇帝,竟只有那个多少年前便背负了“不祥”的名号,被提前送出宫去的皇子:

这位二皇子半点帝王之术也没学会,要是真娶了聪明伶俐的朝云国长公主,估计一年半载后就要被策反了吧?

“既如此,朝云公主便先在我国暂且安置些时日,等我国往朝云递交了文书,再送公主风光回国。”大燕皇帝心里的算盘打得噼啪响:

不怕把这种事情在私下里解决掉,就怕闹这么大,瞒都瞒不下去!

一旦闹大了,朝云国就必须要把自家的长公主给接走,甭管她受不受宠,至少这也是个皇储,堂堂一大国的面子不能丢:

如果闹得人人皆知了还不能把她带回来,朝云国必要威名受损,所以朝云国皇帝咬着牙大出血也要接回女儿。

也难怪在原来的剧情走向中,厉无殇会第一时间选择隐瞒下原主的存在。

纸是包不住火的,更别提看热闹的人是没有良心的,一旦传出去,让人们知道了“朝云国的皇帝连自己女儿都不救”就会失了民心,民心一失,便有碍于仁人志士来投,假以时日,国力必衰。

朝云国帝后唯一不让施莺莺成功回国的办法,就是寄希望于大燕国狮子大开口。

但是这可能吗?

能第一时间决定递交文书,送还朝云长公主的大燕皇帝也不傻:

你们朝云国宫闱混乱,都能让人贩子把一国公主拐跑了,幸好我们善良,愿意免费给你把女儿送回去。惊喜吗,感动吗?

两国都是这么想的:名声好了之后,还怕没有仁人志士来投吗?

于是施莺莺成功获利:

朝云国不仅要恭恭敬敬地来请她回去,就连她滞留大燕国的这段时间里,都没人敢苛待她。

大燕皇帝一想到这是个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大燕国颇有仁爱之义的好机会,便看施莺莺更顺眼了,甚至宽慰施莺莺道:

“只可惜没处查处那个贼人。”

“这也不难。”施莺莺上前一步,顶着从一旁厉家那边传来的灼灼目光,面不改色道:

“我自幼体弱,母后为祈求我身安体健,无病无灾,便为我的珠帽上别了绣针彩线,以厌不祥。”

“我被贼人拐走后,便将珠帽上的绣针彩线取下,缝在他衣内;朝云国与贵国只有一日之隔,衣物未龌,自不必更衣;行至东华门时,贼人意欲伤我,我便以绣针正中他风府、风池、天柱三大穴,现应已行动困难,卧床不起。”

“既然如此,还请陛下今日令人密查各大医馆新送诊者,及小门户内卧床不起者,若衣领内有此彩线、后颈更有针伤之人,便是昨夜之贼!”

大燕皇帝当即大呼妙绝:

“奇哉奇哉,一点年纪,竟有如此胆识谋略!”

大燕国众位臣子也面面相觑,最后不得不承认,人比人气死人:

自家这一位天天跟在厉无殇屁股后面跑的长公主,和那位从来不在人前露脸的二皇子,和朝云国的长公主一比,可真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这番应答自然被负责勤勤恳恳记录皇帝言行的记事官留存了下来,也就此开启了日后的天下共主那波澜壮阔的一生。

满堂喝彩下,大燕国皇帝收回了部分兵权后心满意足退朝了;厉家的人为了洗清“放了人贩子团伙进大燕国”的耻辱,立刻开始调兵遣将追捕雕儿手。

施莺莺正在边吃点心,边微笑着等那边头大如斗的燕国礼部官员商讨出个结果来:

她不是为和亲来的,却也不是为了当质子来的。要命,不管是让她住在陛下后宫还是住在驿所都不太合适,大燕国几百年来的历史上都没这种旧例可循。

似乎一切都圆满得很,只有系统觉得有些后怕,劝道:

“你这是在赌,莺莺。万一你没能找到珠帽怎么办?万一这不是你预料中的话本剧情怎么办?”

施莺莺柔声道:

“太小看我了罢。”

“我可是朝云国长公主,难道不比区区一个拐子金贵么?就算一不小心在逃跑的时候弄死了他,还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想必父皇和母后在大殿上意外见到失而复得的我之后,当着所有大臣的面,也不会说什么。”

系统突然想到了施莺莺在呼救的时候,又快又准地在雕儿手后颈扎的那三针:

是的,没错,就算这不是施莺莺预料中的古籍中的记载,她也确实能做到。

她的确可以当场反杀人贩子,然后再大摇大摆地回到朝云国去,这的确是实力足够的人能干出来的事情,管他什么偏心不偏心的,直来直去一力降十会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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