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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宝葫芦(1 / 2)

今天天气不错,日头正盛,暖洋洋地洒进客厅。

沈旎的两居室,对小年轻来说不大不小正合适。

而且一阵子没来,她好像重新布置了一下,墙面粉刷,挂了画,看起来更温馨了。

叮叮咚咚!

小工作室内传来这样的响声,咱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干啥。

“好啦!”

没多久,她打开门,兴冲冲地拿着葫芦出来递给我。

我看了一下,葫芦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腰上系了一根红绸子,打了个很粗糙的结。

“就这?”我有点失望。

“还不行啊?我给你签名了,你看葫芦底。”

她站在我跟前,两只小手背着,像模像样的。

我翻过来一看,顿时一头黑线。

葫芦底,歪七扭八刻着仨字——沈旎印。

很新鲜的划痕,连颜料都没上,粗制滥造的样子。

“就这???”

她点头:“别小看了它,这葫芦可是个宝贝。”

“神马宝贝,总不会是金角大王的那个宝葫芦吧?”

我悻悻然,将小葫芦揣起来,免得再被她摧残。

“哇,你真聪明,哈哈!”沈旎大笑,“说真的,这个葫芦有大用处哦,遇到难缠的家伙,你直接冲它丢、砸、扔都行,它能祛鬼怪的。后续的功能,还有待开发。”

“是不是哦。”我还是半信半疑。

“真的,不过现在它还年幼,用到出裂缝就不能再用了,得休养三天才行。”

看她说的有模有样,我也假装相信。

弄完葫芦,我们开始琢磨聚餐的事。

年轻人在一块嘛,无非是吃喝玩乐。

喊来于涛、姜大鹏、刘文龙和杨玉玲,顺便把刘然也叫来。

我们一大帮子人一起去超市买了一堆零食、可乐,又点了一堆外卖,然后再屋子里玩起剧本杀,好不快活。

不知不觉这一天就过去了,晚上吃饱喝足,大家尽兴而归。

我步行回家,吹着完成,突然来了烟瘾,便停下来买了包烟点上抽了几口。

“哎,吃饱喝足一根烟,快活似神仙。”

“先生,借个火……”

突然我身后传来一道阴柔声音。

回头一看,是个个头高挑的女孩,穿着深蓝牛仔裤,黑色短款皮夹克,脚上蹬一双皮靴,很飒。

哪怕手里夹着一根香烟,看起来也很飒。

我给她点上烟,她冲我笑了笑,我俩便擦肩而过。

回到家,居然很意外地收到师父的短信,问我缺不缺衣服。

“啥?你关心我?”

我故意发了个惊讶的表情。

她没回复,而是干脆了当地打来电话询问。

“快说,缺不缺?”

“缺啊,我缺吃少穿的,最主要是缺钱……”

“行,知道了。”

挂了电话。

口气让人很不爽啊,但好歹知道心疼自己的独生徒弟了。

翻了翻手机,看见堂叔的消息。

“仔,最近咋样?要是事情解决了,就赶紧回来吧,叔给你娶媳妇,正儿八经过日子。”

看到这话,我眼睛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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