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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 1)

《掌上名猪》作者:绿皮呱呱

文案洛天宝是洛家年纪最小,被宠坏的小少爷。有一天一觉醒来,竟然莫名变成了一只猪,一只粉色小猪猪!!!看着眼前的男主,他才知道穿越到了前几天看到的一篇小说之中。因为小说中的恶毒炮灰与他同名同姓,他闹着让大哥帮忙让作者改文。作者改了之后他正开心着呢,谁知道一觉醒来就变成了只会哼哼,粉蹄子还打滑的迷你小猪呢!他发誓,他要让那个该死的作者兰陵一笑付出代价!!还有,你这个男主怎么回事,说好的善良勇敢金手指多呢,怎么是黑的?!郑寻阴恻恻的露出雪白的牙齿:好久没吃烤乳猪了呢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甜文 穿书 萌宠搜索关键字:主角:洛天宝 ┃ 配角:郑寻 ┃ 其它:穿书宠物猪一句话简介:任性小少爷穿成粉色小猪猪第1章在铺着柔软亚麻床单的大床上,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年正趴着聚精会神的看着平板。他的头发是纯正的黑色,柔软且富有光泽,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浅浅的光晕。皮肤白皙细腻,就像品质最好的骨瓷一般,让人情不自禁的就想要将他捧在掌心。少年穿着淡蓝色的连体小猫睡衣,帽子上的两个小耳朵立起来随着他的动作一抖一抖的,萌的人心肝颤。此时的他,心情似乎不怎么好,浅棕色的眸子湿润润的,淡粉色的唇瓣紧紧抿起,在下唇咬出一个苍白的齿印。一声低低的声音传来,清澈的就像是泉水一般。真是岂有此理,这个该死的兰陵一笑,我要让大哥封杀它!随着这声愤怒,少年头上的猫耳朵摇晃的更厉害,就像一只被抢了食物,绒毛倒竖,杏眼圆睁的小猫咪一样。洛天宝气的泪眼朦胧,眼眶泛红,五指捏成拳头,狠狠的在床上砸了几下。少年是洛家幺子,从出生起就含着金汤匙。上有哥哥父母,下有朋友兄弟,哪个都捧着他,纵着他,由着他。所以养成了一副嚣张跋扈,骄纵任性的脾气。洛天宝生平最爱的就是美食、奢侈品、游戏、小说等一切好玩的,酷炫的东西。正准备睡觉时他看了一本名叫《至尊邪王》的小说,里面有一个恶毒反派炮灰,竟然和他的名字一模一样。不仅如此,炮灰有一个前期疼爱他,后期成为主角小弟的哥哥,他也有一个哥哥!炮灰有一个花心的未婚妻,他也有一个未婚妻!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洛天宝产生了极度强烈的代入感,立刻就给作者打赏并且评论:男配洛天宝不应该是这样的,你马上将他重新写过!龙傲天:哪个傻逼啊,居然还用命令的口气。1783乱:大大别理这个家伙,我点举报了惹!哈哈哈:你该不会是把这个恶毒炮灰代入本人了吧,丑陋卑微,爱而不得什么的,哈哈哈!洛天宝气的额头上的呆毛都晃了晃,从被窝里钻出来,在床上蹦跳,准备发评论骂人时发现:您好,您的账号被多人举报,已被冻结,解封请打客服电话032976386。啊啊,这些该死的家伙!门口传来了敲门声,一股带有无奈意味的嗓音响起:宝宝,你怎么了,快点儿开门。洛天宝气的将手机狠狠的往地上摔,奈何质量太好,手机只跳了几下,什么事儿也没有。他从床上跳下去,打开门,委屈的跳进大哥洛天启的怀中,少年难过的好像整个世界都对不起他一样:哥,你要帮我,我被人欺负惨了!洛天启穿着衬衣,身量挺拔,头发梳成二八分,手上戴着奢华的星空黑表,浅褐色的眼中有淡淡笑意。他一边用结实的臂膀搂住弟弟,一边将人送回房间:哦,是谁惹宝宝生气了,该不会是封赫那小子吧?洛天宝一进房间就从洛天启怀中挣扎下来,啪嗒啪嗒的跑去将手机找出来按亮屏幕:才不是他,你看,就是他们,还有这个该死的作者。少年气的脸颊鼓鼓的,一本正经的指点着,让洛天启觉得莫名的好笑与可爱,并且选择性的忽略了自家弟弟最开始那嚣张的语气。行,哥哥让他给你改,已经十一点了,再不睡觉要是长不高哥哥可没办法。洛天宝知道这是哄小孩子的,他自从十八岁后就最不喜欢这种语气了。一听就拧着眉倒在床上背对洛天启:那你快点儿走,别打扰我睡觉。有一点儿没顺他意,这家伙就不高兴翻脸。洛天启也不明白为什么弟弟的性格这么娇惯,一天到晚都生气,跟只小河豚似的。他把被子给小祖宗盖上,然后关掉大灯,打开橘黄色的夜灯,这才离开。书房里还有大堆的工作的等着他批示,捏捏眉心,洛天启打电话给助理:ella,把文娱影乐公司老总的电话给我。等洛天宝一觉醒来,发现《至尊邪王》这本书通篇的章节都修改了,小炮灰洛天宝成为了男主唯一惹不起的、背景深厚的大神秘人物。并且男主还对他十分钦佩仰慕,吃了亏也不放在心上还凑上去等等。修改后的章节让洛天宝终于开心了,他溜溜达达的换衣服下楼准备享受丰盛的海鲜粥。另一边,戴着平框眼镜的宅男兰陵一笑看着评论欲哭无泪。他的评论区被负分与板砖臭鸡蛋占满了,这些精力充沛,容易上头的读者们已经给他开了好几个帖子,无一不是在骂他!但是,看着手机里7个零的汇款,还有网站老总的叮嘱,他还是毅然决然的改了文。毕竟,扑街也要恰饭啊!写文的大多情感丰沛,兰陵一笑有些抵挡不住这些负分评,打开了另一个绿油油的网站,决心再写一篇为爱发电的同人文。整个洛家,只有洛天宝会睡到日上三竿。因为睡不满12个小时,他心情不好。家人宠着纵着,只有洛夫人曾经试图改变他的作息。收获了好几天萎靡不振,心情不好乱摔东西发火的小儿子后,她也放弃了。总之,这并不是一个什么原则性的坏习惯。桌上的海鲜粥从六点钟就开始用砂锅文火炖着,散发出阵阵香气。粥旁边是从拍卖会上买的精致骨瓷勺子,这是洛天宝这段时间最爱的勺子,用着它吃饭都香。旁边新来的女仆殷勤的上前为洛天宝揭开盖子,并且将旁边放在托盘上的勺子放进粥里:小少爷,快吃吧,冷了味道就不好了。洛天宝沉下小脸,语气不好:谁准许你碰我的勺子。女仆很年轻,有点懵:对,对不起,小少爷。洛天宝捏着骨瓷勺子,一阵强烈的眩晕感袭来,洁白细腻的手控制不住发抖。一阵清脆的声音传来,骨瓷勺子掉在地上,被摔的粉碎。耳边的声音嘈杂起来,充斥着洛天宝的耳膜。小少爷,你怎么了!快,快打电话给夫人老爷!快叫救护车!呜,管家,我害怕,不是我把小少爷气晕了吧。洛天宝气的翻腾,他要好好教训那个不懂规矩的女仆!一阵白光闪过,他的意识彻底被切断了。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啦第2章阳光洒在身上很温暖,但是有些刺眼。洛天宝最讨厌别人打开他的窗帘,一定是那个新来的女仆,他一定要让管家解雇她!艰难的睁开眼睛,发现鼻子痒痒的,一看,鼻尖上面停了一个巨大的东西。吓的他肝胆俱裂,赶紧扑腾着想要赶跑那东西。咦,怎么有点儿像蝴蝶?一只巨大的蓝色花纹的蝴蝶。蝴蝶优雅的扇扇翅膀,往天空飞走了。他想要揉揉自己的眼睛,看是不是假的,发现眼中竟然出现了一只粉色的蹄子!!!啊啊啊,太可怕了,洛天宝吓得往后退,左腿拌右腿,一下就趴在了地上,吃了一嘴的青草泥巴。呸呸呸,自己,自己这是变成什么样子了?!洛天宝二十年来,从未遇到过什么挫折,向来都是顺风顺水,人人哄着,还没遇到过什么事。这诡异的事件就算发生在历经风雨的人身上,都得消化好久。更别说这长在温室,被好好伺候的家伙了。他挥舞着蹄子,惊恐的四处乱跑,因为没有习惯这俱躯体,还摔了好几次。终于,洛天宝看见了一个小水潭,小水潭平静无波,里面倒映着蓝天白云,他也终于看清了自己现在到底变成了什么。一只浑身粉色,两个黑豆眼,耳朵支棱着,一看就浑身冒傻气的小猪!!!啊啊啊,他想尖叫,谁知口出发出的却是稚嫩的哼哼声,细细的,听起来特别惹人怜惜。洛天宝趴在水潭旁边,恹恹的,细细的尾巴不自觉的卷起。他怎么会变成这样,如果这是一个噩梦,希望快点儿醒来。咕噜噜,肚子饿了。不过现在的他毫无食欲,只想着逃离这可怕的梦境。一只小猪,看起来怎么这么嫩?猝不及防之下,洛天宝的后腿被人提了起来,放大了几倍的人脸出现在洛天宝面前。那是一个拿起来年龄不大的英俊少年,身上穿着灰色洗的发白的t恤,上面还有几个小洞。他的头发是黑色的,眸子也是纯正的黑色,五官立体,眼中并没有什么惊奇的感觉。洛天宝被吓到了,拼命的滑动前腿,控制不住自己的哼哼声。那英俊挺拔的少年被逗笑了,将猪仔塞进身后的背篼,拿起小锄头往上走。洛天宝被丢进软软的背篼中,里面铺着一层新鲜的叶子,倒是没有被摔到。透过背篼竹条的缝隙中,可以听见清脆的鸟叫声,还有阳光透进来。他两只前蹄搭在背篼的边上,看着周围的环境。周围杂草丛生,还有许多他没有见过的树木。少年背着他一路往山上走,有时还会蹲在树木的旁边,拿小锄头挖着什么东西。洛天宝不感兴趣,仰倒在软软的树叶中。黑豆眼望着头顶茂盛的绿叶和斑驳漏下的金色阳光,心中恨恨的发誓,他回去后一定要好好收拾那个该死的女仆。提起那个女仆,洛天宝就心头冒火,翻身起来在背篼中蹦跳。背着背篼的少年觉得有些疑惑,小猪怎么像是傻了一样,这才反应过来被人捉住,神经也太过迟钝了吧。难道是因为这样,才被野猪妈妈丢掉的吗?想要养大后卖掉的心又摇摆了,干脆下山后就卖掉吧。现在小猪仔贵,这一只怎么也能卖200块钱吧。小猪扑腾了一会儿,就没有动静了。少年怕它出意外,赶快将背篼放下,发现猪崽正直挺挺的躺在叶子中,粉色的小肚皮一鼓一鼓的,望着天上的黑豆眼似乎正在沉思。他噗嗤的一声就笑了,戳戳粉嫩的肚皮:你这傻崽子,在想什么呢,这么蠢,到时候卖不掉怎么办呢?洛天宝一听这话,充满了嘲笑意味,还敢说他蠢!横行霸道了几十年的暴脾气让他一口就咬上了少年的手指。可惜,因为太小,乳牙还没长好,反而被少年满是茧子的手指磨到了口腔。嘤!疼死啦!猪崽的黑豆眼里包了一泡泪,小尾巴垂下,接连往后退,警惕的看着少年。这下,少年终于确定了这是只蠢家伙。郑寻,你在哪儿啊!远处传来了叫喊声,郑寻?郑寻?!洛天宝惊呆了,这不是他看的小说《至尊邪王》里面的男主吗?难道只是巧合,不过是同名同姓?之后,从树林里窜出来一个黑黢黢的家伙,他的头发是自然卷,长得憨厚极了,背上也背着一个竹筐。赵亮,你不要喊了,我在这儿。卷曲黑发,赵亮,男主的小弟。他们从小生活在一个村庄,后来男主回到豪门世家还少不了他的帮忙。没错,洛天宝已经确定这是男主了。豪门洛家夫人在山上旅游的时候遇到大暴雨,山体滑坡,和同行的人走散了。直升飞机上不去,也找不到。她被恶毒反派的妈救了,之后早产生下了男主。男主虽然早产,但是看起来很是健康。反而恶毒反派的妈刚生下几天的孩子又瘦又小,还病的厉害。她一看男主的妈穿戴的好,浑身首饰,就起了坏心,将自己的孩子和她的孩子换了。洛家派人一路寻来,看见孩子奄奄一息,也没有起疑心,留下不菲的现金,就迅速的带孩子去了首都医院。她也带着男主回到了家乡,从此就再也没见面,直接等到男主19岁上大学开启主线剧情。他这是穿越到书里了,照理说,他不是应该穿成反派炮灰洛天宝吗,怎么会变成一只猪呢,呕!郑寻,山上的喇叭菇,铜绿菇,鸡油菇好多啊,我摘了一背篓,先回家啦!卷发黑少年笑容灿烂,一边挥着手,从洛天宝的角度可以看见他背篓中满满的菌菇,上面还带着泥土。他哼了一声,这些蘑菇那样丑,那样脏,肯定难吃。咦,你背篓中是什么?卷发少年听见了声音,疑惑的问。郑寻解开自己的背篓递给他看:从水潭边捡到的小猪崽,估计是太蠢了,和大野猪走散了吧。谁蠢,谁蠢!洛天宝还想狠狠的咬他一口,奈何体力不佳,只好偏过头不看人。小猪崽浑身都嫩嫩的,气性倒是大的很,连尾巴都气的圈了起来。一只带着泥巴的温暖大手从背部抚摸过来,还手贱的拉了他的尾巴根儿。哼!!从尾椎处升起的酥麻感觉像是炸开的烟花,洛天宝没有办法,只好滚着去背篓的另一边,躲开恶魔大掌。郑寻微不可查的皱了一下眉头,将小猪崽从背篓中抱进自己的怀里:行了,你的蘑菇再不处理,到时候卖不出去看婶子骂不死你。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也要上山。啊啊啊,对啊,我妈肯定会骂死我,兄弟,我先走了!第3章郑寻拉开自己的t恤,把洛天宝塞进去。从背篓中找出一条布,然后将它固定在自己怀中,这样洛天宝就算是肉贴着肉和他的身子一起。不管洛天宝怎么拒绝,他这个小猪崽的身体似乎已经耗费了许多能量,只能软趴趴的任由摆布。不过这样比在背篓中好,至少视野宽阔,什么都看得见。地上全是碎石子枯枝落叶,踩在上面松软嘎吱响,这样的地方是最容易生长蘑菇了。没走一会儿,眼前就出现了,深橘色,两个拇指大小,伞盖呈椭圆形的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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