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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路(1 / 2)

施莺莺的逻辑捋得很顺:

“流水惜花”谢成芳在厉无殇拥兵自重后, 与他势不两立;堂堂大燕国二皇子谢北辰也受制于厉无殇,身上的毒还是这位原男主下的。

综上所述,敌人的敌人可以发展成盟友。

结果她的逻辑捋得顺, 谢北辰的逻辑比她捋得更顺, 虽然两人用的逻辑很有可能压根儿就不是同一套,正所谓“殊途同归”是也。

施莺莺话音落定后, 这杀机四伏的僵持连一息时间都不用,谢北辰便全线溃败了下去, 半点反抗挣扎的意思也无。

马车里的机关线只是缚住了他的四肢关节,并没有使他受伤或脱力, 他却早早便主动松开了手里的刀, 一道冷光坠地,发出不大不小的一声响来,以行动表明了自己偃旗息鼓的投诚之意。

他半跪在地上, 挣扎着抬起头来, 凝视着施莺莺。

如果不是他一双招子不能视物,见不得光也见不得风,只能用黑布遮挡着,那么施莺莺一定能看见他的眼神灼热, 如天坠星火:

“愿为朝云国长公主鞍前马后, 任君驱使。”

施莺莺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 在随身的荷包里翻找起了东西, 搞得系统比她都要着急:

“他都表示要对你效忠了, 怎么说都得给人点甜头安抚人心吧?”

“谢北辰身中厉家的独门秘毒才不得不受制于厉家, 你要是从这里入手,保准能事半功倍,要不要我帮你兑换万能的解毒丹?”

“如果怕谢北辰拿了好处就跑路的话, 你可以把丹药拆成两半,先给他吃一半安安心……”

“不用。”施莺莺又一次婉拒了系统的帮助,也终于从荷包里找到了她要的东西:

在用红信石炼制砒/霜,再继续用砒/霜调和成见血封喉的剧毒的时候,她也没浪费边角料,顺手搞了个万能解毒丹出来。

虽然药效肯定没有系统出品的好,也不一定真的能解除谢北辰身中的厉家独门秘毒,但这配方也是君一臣三佐五,君臣有序,相与宣摄,能缓和不少痛苦和发作时长。

等谢北辰真的投诚之后,再给他对症下/药彻底解毒也不迟。

一颗乌黑的药丸被她拈在指间,半点光泽也没有的黑色与她欺霜赛雪也似的肌肤一对比,便愈发有种用价值千金的汝窑白瓷,供着松香徽墨的感觉了:

白者愈清,乌者愈沉,清贵之气迎面而来。

施莺莺用了下巧劲,捏住了谢北辰下巴迫使他张口,随即把解毒丸利落往前一送,塞进了他嘴里,拍拍手笑道:

“先把解毒丸的定金给你,大燕二皇子。”

“好些了么?”

解毒丸一入喉,谢北辰顿时便觉得好受多了,自他幼时起,便永远都受着千针万砭之痛的双眼泛上一股清凉之意,不多时便成功缓解了疼痛:

别的不说,光说这一手制药的本事,就足以让施莺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能得到万金虚席以待的座上宾的待遇。

施莺莺看他的神色就知道她的解毒丸没出什么问题,便笑道:

“好叫大燕二皇子得知,在结盟这件事上,我可比厉无殇要有良心得多。”

她俯下身去,挽起长袖,亲手为谢北辰解除了肩膀和双臂上的机关束缚,好让他在不至于暴起伤人的同时,抬头和她说话的时候舒服些,恩威并施的手段用得那叫一个驾轻就熟:

“二皇子殿下,且听我一言。你可是大燕国嫡系正统,只因为背了个‘不祥’的名号,便无法学习帝王之术,与王位彻底绝缘,不觉得不甘心么?”

“大燕长公主既是女身,终其一生都与王位无缘,唯一的正统理当是你;可厉家早有不臣之心,拥兵自重多年,都敢对堂堂二皇子下毒,便是早就不把你们放在眼里的铁证了。”

“既如此,何不与趁此机会我联手?”

系统抓紧时间吐槽了施莺莺最后一句:

“之前还口口声声姐姐妹妹的,叫得那叫一个亲热,怎么现在就又叫回‘大燕长公主’了?你该不是又把人家的名字给忘了吧。”

施莺莺避而不答:“诶嘿。”

系统悲愤控诉道:“施莺莺,你没有心!你这才走了一天都不到啊,真的是前脚刚走后脚就把人给抛到脑后,用完就扔,燕飞尘知道了会哭的哦,弓马娴熟、流血不流泪的东宫之主真的会把自己埋在被子里偷偷哭的!”

施莺莺冷酷无情道:“朕已阅,下一位。”

按常理来说,这时候刚刚被给了甜头策反的人都该抓紧时间表一下忠心,施莺莺也深谙这个道理。

于是她打点起精神来,打算和谢北辰来一番礼节上的你来我往,虚与委蛇,可没想到谢北辰半点跟她说假话的意思也没有:

她在轮回世界历练多年,练就一身操控和看透人心的本事,连系统这种代码数据集合体都骗不过她,更别说区区人类。

可想而知,当她听得谢北辰竟然还带着点委屈的意思开口说话的时候,该有多震惊了:

“……我不是大燕国二皇子,我是谢北辰。”

“朝云国长公主,你要是能记得住我的姓名,我便把这条命抵给你了!”

——区区一个姓名和一条人命来说,哪个更重?

当然是人命更重。

这个换算从本质上来说就不可能成立,更别提谢北辰身份特殊:

于公而言,他是大燕国二皇子,即便再不受宠,也是名正言顺的皇家子弟;于私而言,他是名满天下的“流水惜花”侠盗之子兼亲传,使用得当,便会是最利的一把刀。

但凡今日坐在这马车里的不是施莺莺,这剧情就又要被厉无殇给掰回虐恋情深的原著线上去,谁敢说这把刀不好使?有这份价值压秤,便使得谢北辰的身份更尊贵,命数也更重更值钱了。

但最要命的地方就在这里:

他真的打心眼里,想用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作交换,把自己送给施莺莺。

电光火石间,施莺莺的心思转了又转:

莫非这是别样的投诚,意思是以后他不会再把大燕当成家了?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大燕国从上到下都对这位“不祥”的皇子没什么好脸色。

既然如此,叫他一声名字以示好,换来一个助力,也不算亏——

岂止不亏,区区一个姓名,能换来敌国皇家正统的名头做“友好往来”的筏子,能换来一流武学高手护卫在侧,还能换来未来进攻大燕国的时候最好用的人质,简直是无本的生意,赚翻了!

施莺莺心里的金算盘打得噼啪响,险些要飞上天去,便含笑重复了一遍他的名字:

“谢北辰。”

她在大燕国客居的这段时间,终于把原身养出了一些这个年纪的女孩该有的娇憨模样,哪怕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无法对她说出半点不客气的话。

再加上她的声音呖呖如莺啼,天籁之声也莫过于此,连句末的一点气音,似乎都带着兰麝般馥郁的暖香:

这使得她哪怕说着最无情的言语,也能够让人心荡神驰,更何况她刚刚还发自内心地呼唤了、记住了谢北辰的名字呢?

真情与假意虽不好分辨,可当一个人的全副心神都牵系在另一个人身上的时候,便很好分辨了。

于是大燕国二皇子谢北辰,原本打算来掳走朝云国长公主的这位刺客,他……

他脸红了。

脸红得很彻底,绯红如霞云的颜色从他清俊的脸上一路蔓延到脖子根和耳后,简直就像是被什么豪门贵胄调戏了的良家少女似的。

施莺莺便下意识地往后避了避,自觉弄明白了谢北辰的脑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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