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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1 / 1)

画摊上的画很快被一抢而空。张子初与奚邪路鸥匆匆收拾了画摊,跟随着众人来到这衙门前看热闹。张子初也没想到女人们的动作会这么快,本依照他的猜想,至少也得等上两三天的。大约,故事在女人嘴里也总传得特别快。“靠她们,真能救下隐娘的尸身来吗?”“你又在小瞧女人了。”张子初理了理袖子,问道,“你觉得,男人和女人孰强孰弱?”“自然是男人。”“那作奸犯科者是男人多还是女人多?”“……公子不能这么比较,女人力薄,自然也较为安分守己。”“既然力薄,她们又为何比男人更爱多管闲事?”张子初指着衙门前的女人们问。奚邪张了张嘴,无从回答。“其实,那日还是你提醒了我。”“我?”“你说马姑娘妇人之仁,又岂知这个‘仁’字才是女子生来最弥足珍贵的东西。女子水做,上善若水。所谓丈夫,以成大事为由随意牺牲他人性命,其心可乎?就如同他们总看不起女子的软弱无知,却不知阳至刚则损,阴且柔乃容。依我看,‘妇人之仁’不但不是坏事之本,反而是成事之机。”还未等奚邪将这番话听个明白,只见县衙大门一开,众多衙役簇拥着一个绑着左耳,衣着光鲜的男人出了来。那男人扁平面,倒吊眼,浑身洋溢着一股子跋扈,是百姓们司空见惯的嘴脸。“那个就是种渠。”路鸥小声提醒。“我知道。”“公子知道?”张子初面无表情地盯着那个男人,薄唇一抿,“他的模样,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干什么干什么!都围在这儿作死啊!”种渠一大早被吵醒,心中不爽极了,“都给我散开,不然就棍棒伺候!”“种主簿,这女人的尸体已在这衙门上挂了好几日了,敢问她到底犯了何事?死了还要受此侮辱?”其中一个看起来读过些书的妇人挺身而出,率先问道。“关你鸟事?一介妇人不好好在家相夫教子,却跑到衙门前说三道四,成何体统?”“既说体统,那民妇敢问,光天化日,悬女尸于衙上,不蔽衣裙,驻足观望者甚之,此又何来体统?”“是啊,太不像话了。”“这女人也是可怜,听说她与她家郎君是遭人陷害才落到如此地步的。”“是啊,我还听说,这几日衙门前夜夜能听到女人哭声,诉说冤情哩。”“放她下来吧。”“放她下来!让她入土为安!”妇人们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推搡挤攘之下,种渠不得不重新退回了衙门之中。他身旁的衙役想要对这些妇人动手,但闻声而来的捕快迅速制止了他们。“种主簿,这是怎么回事?”方捕头一看这状况,大吃一惊。“反了,这些妇人简直反了,给我拿下她们!”种渠两日前刚差点死于一个莽汉之手,现在又要被这些愚妇人欺上门来,这口气教他怎生咽下。“不可!众怒难范,主簿若如此行事,定会激起民怨。”“刁民闹事,我难不成还要姑息?你这个捕头是怎么当的!”种渠见方捕头竟想拦他,顿时搬出了县君来,“你可别忘了,老县君有令,在新任县丞到任之前,衙门可是我来主事!”“就算是您主事,又怎可对妇孺出手?”方捕头一回头,只见几个衙役竟已趁机撂倒了两个妙龄女子,占起她们的便宜来,怒眉一横,提刀走了过去。“谁敢再动手试试!”刀背哗啦一下砸在了那两个衙役的身上,方捕头趁机扶起了地上衣衫不整的姑娘,将她们交给了身后几个大娘照顾。“你们看,我就说他不像坏人。”张子初指着方捕头说道。“……”“这群畜生,就晓得欺负女人,我们自己将那尸身抢下来。”人群中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句,紧接着所有妇人都争相朝着尸身涌了过去。她们有人蹲下身来作成人梯,有人攀爬而上去解那尸体,加上在方捕头的带领下,所有捕快都护着她们,连刚刚跋扈凶恶的那些衙役也一时拿她们没辙。“拦住她们!给我拦住她们!”种渠急得在门里大叫,却见自己的一些人被几个娘们儿拎着耳朵揪了出去。这些妇人里,也有他们的亲人。“造反,这是造反!来人呐!”眼瞧着她们已经快夺下了隐娘的尸身,种渠连忙叫来了更多的衙役。这些衙役大多都是他私招的市井流氓,只听命于他一人。由于衙役的增多,妇人们眼看着就落了下风。棍棒无情地招呼在她们的肩上,背上……负伤者越来越多。“再坚持一会儿……再坚持一会儿救兵应该就到了。”张子初双手紧握成拳,愧疚地喃喃自语。此计若说有缺陷之处,那便是他将这些善良的妇人亲手推到了危险的前沿。可张子初思来想去,已再无完策,只能选择利用她们。微微颤抖的拳头下,指甲已深深嵌入掌心。奚邪与路鸥都忍不住上前帮忙了,就在张子初也撸起袖子想要上前时,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了一声叫唤。“住手!通通给我住手!”白发苍苍的老县君提着官服一路小跑而来,他一出现,大打出手的人们才开始停了下来。“明公怎么亲自出来了?”种渠见到他,嘴一歪,赶忙迎了上去。“你……你……”因为跑的太急,老县君一时喘着粗气说不出话来。“这些疯女人胆敢聚众闹事,我已命人拿下她们,就快控制住场面了。要不是方捕头坏事,竟要站在刁民那边,也不至于惊动您。”种渠恶人先告状,瞪了万捕头一眼。老县君听了却先对他悄悄说了句“闭嘴”,又朝着万捕头吩咐道,“你们几个,快快把这女人的尸身给放下来。”“明公?”“明什么公,我眼看着还两日就倒冠落佩了,你就不能少生些事,好让我安安心心回乡去?”老县君吹胡子瞪眼地说道,又冲着万捕头交代,“去找个好地方,将她安葬了吧。”“是。”“明公,这女人可是重犯!”老县君见种渠不甘,只拉住他的袖子悄声道,“人已经挂了这么多日了,若见效早也见了。适可而止,事闹大了对谁都不好。”“……”只会和稀泥的老东西!种渠暗自诽腹,口上却只好称是。“至于其他人,今日之事既往不咎。好了好了,都散了。”老县君见妇人们这一个个狼狈的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赶紧命人紧闭了衙门。隐娘的尸身很快被妇人们用葛布细细裹好。她们甚至准备了棺木祭品,金银纸钱,一路护送她往葬地而去。万捕头也没阻止她们,只是命人维护好秩序,一行队伍浩浩荡荡地往郊外去了。“走吧。”等衙门前的人差不多散尽了,张子初正要转身,却骤然与万捕头对上了视线。万捕头手里拿着一卷画册,正用一种极其复杂的目光打量他。张子初似乎知他心中所想,拱起袖子微微弯腰,冲他狡然一笑。片刻后,对方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抱拳回以一个敬佩的手势。打完了招呼,张子初很快带着奚邪与路鸥离开了衙门前。“如今隐娘的尸身是救下来了,胡十九却还在牢里,还有那赵方煦的告身,尚在种渠小贼手中。”奚邪将双手枕在脑后,长叹了一声。“怪哉,京城那头怎么还没动静,沈哥他们不会也遇到麻烦了吧。”路鸥不无担心地道。倒是张子初,看起来气定神闲。“别急,应该快了。”☆、单不成事二人行天气炎热,破小的屋棚里不透风,闷得冯友伦满头大汗。他扯了扯身上粗糙的麻布衣衫,透过栅栏去瞧外头来来往往的身形。算一算日子,他已经被买来这里五日了。“书生,里头那册可抄完了?别偷懒!”“晓……晓得了!”冯友伦被呵斥地一缩脖子,钻回了桌前。只是刚想再执笔,腕子却实在酸痛的紧,写了几个字又停了下来。自卯时天刚亮起,他就开始抄录文书,一直要抄到亥时结束,除了当中半个时辰吃饭的时间,其余时候都不敢丢下笔来。此地名□□芳斋,名字倒是风雅,却是个十足的卖命之地。春芳斋是个书铺。所谓书铺,就是为赴京赶考的举子按照节次承干文书的铺子。书铺通常熟悉朝廷规制,会帮他们向礼部贡院递写有姓名、年甲、乡贯、三代、举数、场第等信息的家状,还会负责送纳考生的卷首试纸。如此重要的差事,当然需由朝廷籍定入册,一旦发现文书差误,书铺也难脱罪责。但京城毕竟繁华,大小书斋多如牛毛,总有那么些漏网之鱼。春芳斋显然是这些鱼群之一。自冯友伦入斋以来,已经见识过不少冒籍、挟带文字以及找人代笔的作弊行为,更何况他们还干一些更龌龊的人口勾当。按照京城的物价,一个考生如果从纸张的提供到卷首投递全权由书铺负责的话需支付至少五千钱,若自备纸张并自行装界而仅由书斋负责家卷黏贴及试纸呈送则也需二千钱左右。如此大的数目,对于寒门学子来说岂非噩梦。春芳斋的主人无疑是个聪明的商人,他专雇些贫苦书生来这里抄录文书,替人代笔,以作为交换帮他们呈递家卷。但凡来斋里的上工者都是签了纸契的,他们必须完全服从书铺的安排,并在高中之前不得踏出书铺一步。这种变相的压榨与囚禁使得很多文采出众的学子就此沦为他人的工具。可怜寒门贱士,别无出路,只能盼着一日高中,脱离苦海。可像冯友伦这种从人市里买来的,便是注定要当奴才使唤一辈子的。这里的规则很公平,也很无情。一人一天至少要抄满二十册文书才有饭吃,少一个字都不行。冯友伦摸了摸干瘪的肚皮,他因为手上动作慢,已经两日没吃上饭了,原本稚气的圆脸都渐渐开始削尖了下巴。不成,他今日不能再挨饿了。想到此处,冯友伦咬紧牙关奋笔疾书起来,想当年在太学时,怕从未见过他如此勤快。只是,到底还是养尊处优惯了,眼瞧着午时将至,冯友伦手上还有两册未完。正是饿得两眼发昏,却见一旁忽然伸出一只手来,从他桌面上抽过了剩下的一册书。冯友伦撇过头去,见邻桌的书生落笔如繁星,片刻就翻去了一页,与他下笔的速度相较那真是天壤之别。只是奇怪的是,他右手小指上缠满了布条,看似无力地搭在笔杆上,以至于拿笔的姿势显得有些不自然。“那个……多谢了。”冯友伦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不客气,正好这本我尚未读过。”这一个屋内,足足坐了十来个书生,桌靠着桌,凳挨着凳,每人跟前都放满了一大摞书册。眼下殿试方过不久,榜单未放,文书不多,但书铺不可能让他们这些人闲着,便找来些好卖的书籍,让他们一并翻抄碌录。坐在冯友伦身旁的书生叫宁相忘,听说他爹高中进士后便抛弃了他那身怀六甲的娘亲,所以才给他起了这名字。“喂,我看你学问不错,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冯友伦马马虎虎抄完了最后一个字,托着下巴朝他搭话。“难不成,你也是被买进来的?”“不是。”对方似是嫌他吵,没怎么搭理他。“那就怪了,这吸血榨肉的地方,还真有人自愿来?”“为什么不愿来?我们在这里多抄一本书,就能赚一文钱,而且,这里有免费的书看。”宁相忘抿着唇,又低下了头去。春芳斋似乎和城里大多书店私塾都有生意往来,也只有这些傻书生,才当抄一本书赚一文钱是件好事儿。照冯友伦的经验,这些书册转手一卖,至少能翻二十翻,这样廉价的人力上哪儿找去。冯友伦心中暗骂一句傻子,却见对方忽然又丢过来一本书册,头也未抬道,“我下午可再帮你多抄两本,可否拿你桌上的那本《子初诗集》与我交换?”“哦……我倒是无所谓,你喜欢张子初?”“自然,他诗中自有天地浩气,又满腹才情,乃是读书人之表率。”宁相忘随手翻开一页诗集,仿佛捡到宝似的,顿时双目放光。冯友伦好奇地凑过去瞧,只见上头是一首名曰《思古》的律诗:酒壶一卧横醉饮,幽道古作品香茗。愁里伴君事前在,客骚误将乱世兴。羞妆红袖酥倚困,绿舟泛尽恣生平。秋千话坐闲夜静,柳前花落挽风清。“可这首诗,我觉得一般般啊。”“那你再从最后一个字往前读读看。”宁相忘有些激动地反驳道,“这可是回文!回文啊!以回文作律,可谓古今第一人也!”“……好嘛好嘛,你说是就是。”冯友伦边暗自嘀咕边顺势拾起对方丢来的那本书。翻开一瞧,只见里头写着的竟是淫艳之词,当中还配上了好些露骨图画,好不精彩。宁相忘见他竟一副瞧不上张子初的样子,又将那□□□□瞧得津津有味,便笃定他是个闲浪纨绔的庸才,摇了摇头不再多语。午时一到,准时放饭,大伙儿抱着手中抄完的书籍凭册来换。在宁相忘的帮忙下,冯友伦总算是填饱了肚子。有了力气,他便要考虑另一件事了。狼吞虎咽地啃完了手里抢来的最后一个窝头,冯友伦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儿,一双眼却始终盯着唯一的大门处。那里正有一堆堆的文书正在装箱,看似是要往外运的。书斋里的看守不是很多,除了门口的几个,其他地方基本没什么人。想来是觉得这一群文弱书生也干不出什么出格动作来,才如此疏于防范。冯友伦趁着那些人不注意,钻进了角落的一个空箱内。好在冯友伦个头不高,蜷缩在箱子里恰好满当,只是未等他最后取了盖来,却一抬头,面前多了一方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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