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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1)

路蕴,“……”这楼上楼下就你自己住你心里没数啊,谁会绕那么大弯子东西挂到这里来啊,他捏着纸袋子,笑嘻嘻的跟藜麦开玩笑,“我估摸着可能是封哥……”藜麦突然冷了脸,厉声呵斥道,“我让你放下!”路蕴被吓了一跳。再看他神色严肃冰冷,语气也冷漠,看着就是真生气了,路蕴有些讪讪地笑了下,把袋子挂到门把手上。沉默着跟他进了屋里,心里还挺难受,他跟藜麦认识这么多年,藜麦还从来没真跟他生过气,也没大声吼过他。宝宝心里委屈……难受。藜麦也不愿意搭理他,进屋就过去把书包放下作业拿出来,整理着自己书本,垂着眉眼掩藏眼里翻腾着的汹涌情绪,语气也是冷冰冰硬邦邦的。“我想去市一中。”路蕴还在那垂头丧气的难受呢,闻言条件反射的抬头,“啊?”他许久才反应过来,就跟被踩了尾巴的耗子一蹭三尺高,立马便忘了自己还在难受,扑过去扒着藜麦,瞪着眼睛,“你要转学,到市里去?”藜麦沉默着点头,路蕴就急眼了,“不是,你为什么要转学啊,这学校好好儿的,咱们还能一起上下学,一起做作业,这样不是挺好的吗。你若是觉得咱们三班同学成绩不好,实在不行你回去重点班也行啊,就是不准去九班,那不是还能去十班啊。”藜麦平静的收拾着自己书桌,轻轻的摇了摇头,“今天老太太跟我说可以考虑下去市一中,说那里教学质量更好些,我想去。”路蕴就跟被雷劈了一样,满脸不可置信,他也知道藜麦成绩好,比他能想象的更加好,好到全学校其他人都赶不上,去个好点的学校会比较合适,可他还是难受,“那我呢,你走了我怎么办啊。”藜麦翻了个白眼,把书本放好,转身去厨房做饭,“凉拌呗,我去市里你还能找不到上学的路还是怎么的?”路蕴跟着他往厨房,堵在门口,殷勤的凑过去帮他洗菜,抓紧问着,“不是,市里那么远,你真要去啊,那你什么时候能够回来。”藜麦摇头,“具体不清楚,等到时候看学校安排,周末或者月假再回,家里没什么需要照料的,我也不担心。”路蕴都快哭了,感觉整个身上的肥肉都没什么力气一般的垂了下来,“真走啊。下决心了?”藜麦沉默了许久,才点头,“真走。”为了不再见到秦封,他也得走。他们县城确实太小了,哪怕是他刻意要避,也不能完全避开,秦封是个优秀的猎人,拥有野兽般的直觉和深入骨髓的耐心,但凡是他看上的人或者东西,总能够潜移默化的拿到手里。更何况,他这个猎物,甚至还有些不太坚定。藜麦自嘲的笑笑,他果然是贱的慌,早已经被伤的体无完肤,不过是回来一趟,才过了几天舒畅日子,甚至还有心思去替秦封难受了。晚上藜麦做了个梦,梦见秦封律师来找他的时候。那天阳光和煦,春风拂面,他花园里栽种的玫瑰花开得格外娇艳欲滴,红的跟能滴下血来。“笃笃。”坐在藜麦对面,戴着眼镜,一副斯文俊秀模样的律师曲起手指,敲响了敲米色原木桌面,发出沉稳厚重的声音。把习惯性神游的人拉回了注力。“抱歉。”他清了清嗓子,想要集中注意力,努力回想着刚刚对面的人说了些什么,偏偏力不从心,脑袋里只剩下浑浑噩噩,什么也想不起来。只能再次问道,“你刚说什么,我没听清?”坐在他对面的男人不耐烦的蹙眉。他很恼火。非常恼火!任谁同样的话语重复三遍以上。可对方还要继续问的时候,都别想让他有个好态度。哪怕对面的人再态度温和彬彬有礼也一样!他冷着脸,语气硬邦邦的开口,“您丈夫秦封先生委托我转交他的遗嘱,由您继承他名下所有遗产,包括……”“请稍等。”藜麦打断了他的话,眨了眨眼睛,认真的跟他确认着,“你是说,秦封死了?”律师压下去心里蹭蹭蹭往上冒的火气,努力克制着掀桌子的冲动,“是的,很遗憾,您的丈夫秦封于昨夜凌晨三点因胃癌去世,他去世之前留下遗嘱……”“遗憾,并不会啊。”律师的话又被对面看着温文尔雅的男人打断。那人甚至还冲他笑了,高兴的不掺半点水分。眉眼弯弯的,唇角勾起,露出两个很浅酒窝,带着不符合年龄的天真孩子气,“另外不得不纠正你,是前夫,我们已经离婚了很多年了。”律师终于冒了火,重重的拍在桌子上,“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遗嘱问题。”对面的人摇了摇头,“这就是重点,我们已经离婚了,所以我不会要他一分钱。遗嘱自然也就没用,您请回吧。”说着低下头,盯着自己修剪整齐的指甲出神,不知道又想什么去了。律师本来以为这是件很简单的任务,世人皆知秦封养着个漂亮的金丝雀,宠的跟什么似的。哄着惯着,不爱领出来见人,随时有个风吹草动的,这风还没吹到呢,秦封先急着要给人挡住了,就怕人给吓着。更是早早的领着人到国外结了婚,让他成了名正言顺的秦夫人。为了这事,秦家几个姐姐吵上了天也没给拧过来。能为了钱跟了别人当宠物的男人,他心里是看不起的,来之前就先轻视几分。只当能拿到遗产还不得乐疯了,根本不需要他费力气。也没放在心上,只是嗤笑一声,带着些许轻蔑,“您恐怕还不知道秦先生的身家有多少吧,单他名下房产珠宝估值就在三十多个亿左右,更不论他拥有百分之五十一长风集团的股份,您知道那是个什么概念吗?”对面的人充耳不闻,脸色都不带变一下的,也不知道听没听见。律师深吸了一口气,脸色发白,“藜先生……”藜麦笑出了声,“你是不是心里在想,我真是不识好歹给脸不要脸。”向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律师卡了壳。藜麦却不介意他的态度,仍旧笑着,他说话做事都是温文尔雅,不疾不徐,让人如沐春风,“没关系,我被骂了很多年,早已经习惯了。”第20章 旧梦2他并没有为难律师的意思,或者说他从来都是与人为善,只要不是被欺负的太狠,他甚至都不愿意给别人冷脸色看。冲着律师笑笑,神态自然的抬头看了眼旁边开得正艳的玫瑰花,“我这两年病的严重,很多往事都不太记得,不过常有人在我耳朵边骂这句,所以想忘也忘不掉。”那些骂他的人,总觉得秦封会挣钱,不仅会挣钱给他花,愿意养着他,甚至还愿意跟他结婚,让他占着秦夫人的位置,他们就觉得这已经是非常完美的生活了。他再找秦封吵架,就是不知足,贪心,不知廉耻。活像他跟秦封在一起就是为了那些钱一样。被那些人骂着骂着,连他自己都快觉得自己真是个不识好歹的东西了,“你们还说我是秦封养在家里的金丝雀,还是只心胸歹毒,连他想给秦家留个后都不准的金丝雀。不知道秦封到底看上了我什么。”他不知道想起来什么,突兀的笑了。笑容灿烂,露出颗隐藏很深的小虎牙,显出几分调皮来,“可你们都不知道,当年他打架进了局子里,我在工地搬了整整一暑假的水泥,才凑够钱把他保出来。”说着他在对面律师惊讶的眼神里晃了晃自己不甚灵活的右手,让他看手掌上的伤疤,“喏,钢筋上戳出来的窟窿,没钱治,拖了很多年,就变成这样,现在连碗都端不稳了。”他在律师惊愕不已的眼神里,勾着唇角,“你也肯定不知道,我当年在学校的时候,老师们都寄望于我能考个市状元回去,给他们争光。你再看我现在这副样子,什么也记不住,什么也想不起来,你以为这些都是因为谁?”然后他就在律师复杂的眼神中醒过来,睁开眼睛,盯着自己手掌上的绷带出神。隐隐约约还记得当时那律师眼神复杂的叹了口气,似乎有些为难挣扎,沉默了许久,压低声跟他说话,“秦先生后悔了的,临走的时候已经后悔了。他说原本努力挣钱是为了让你过得更好,没想到……到头来却是因着想要努力挣钱,把你给丢了。”律师脸色难看,沉着语气,“秦先生临走的时候很痛苦,他一直不肯咽下那口气,挣扎到面目狰狞,他想活着撑住那一口气,当面儿求你原谅他。”这些话他原本是不打算跟藜麦说的,毕竟秦封病危的时候早派人通知过藜麦,可直到秦封去世,也没等到藜麦过去见他最后一面。最后死的时候,瞪着一双虎目,谁也合不上,里面溢着的全是不甘心,典型的死不瞑目。他们那些跟着秦封的人不懂为什么秦先生甚至连自己血脉亲人都不惦记,却对藜麦心心念念,他们不知道两人的过往,却都因为这事觉得藜麦太过心狠,根本不值得秦封全心对他,也根本不配继承秦封留下来的那些数目庞大的财产。后来那律师又说了些什么藜麦却是不记得了,他那会儿记忆力时好时坏,能记住些什么全是随缘。只记得那律师叹息般的低语,说秦封死之前后悔了。精神恍惚的时候,仿佛听见秦封强撑强撑着口气,跟他在那小声的哭着说,咱们那些年穷疯了,让你受了多少委屈,我为什么想要挣钱,只想让你再不受委屈。藜麦沉重的叹气,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恨秦封,或许他更加厌恶的是优柔寡断的自己。旁边路蕴没心没肺的躺着,把被子全卷到身上,裹成一团,还在那哼哼唧唧的,嘴里也不知道在念叨什么。藜麦看着他,感叹一声还真是心宽体胖。慢慢吞吞地从床上下来,披了件衣裳,走到门口把装围巾的袋子拿起来收到房间里,围巾是纯羊毛材质,摸着柔软舒适,款式也挺大气,哪怕十来年后也不会过时。东西确实是好东西,可他偏偏就是不能收。他实在是怕了。认识藜麦的,都知道他其实是就个俗人,跟他精致漂亮带点清贵气的外表完全不相衬,他喜欢别人对他好,喜欢别人关注他,喜欢别人把他放在心上,自然也喜欢别人送他礼物。上辈子就因为秦封帮他打过一架,他对秦封第一印象很好,后来秦封看上他,缠着他几天,送些钢笔字帖之类的小玩意儿,就把人给追到手了。他曾经奋不顾身的喜欢着秦封。这是个让他感觉到恐怖的事实。掌心上面的疼痛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若他真不跟秦封撇开关系,他以后会遭遇的,只会是比这还要疼痛无数倍的伤害。他是真的怕了。那些疼痛和恐惧普通跗骨之蛆,缠着他不放,让他甚至喘不过气来。第二天到学校藜麦就去找老太太,表示自己想去考市一中的入学考试,老太太也高兴,说让他先准备准备,她跟那边的老师,也就是她往届带的学生联系好,周末的时候带他去市里参加市一中的入学考试。藜麦应了,也没跟其他同学说这件事情,照常上课,只是他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其他班级的同学也都知道了,都想瞅瞅这个传说中的第一名什么模样,是不是多长了鼻子眼睛,到下课时间他们班门口全都是过来围观的,堵的班里同学出去活动上厕所都不方便!可他们也不恼,反而很是骄傲,总是与有荣焉的仰着头,全校第一名出在他们班上可是破天荒头一遭,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而且过来围观的不乏长得好看的女同学,过来就有那献殷勤的往人跟前凑,据说还因此成了两对儿。路蕴趴在桌子上,小声感叹着可惜他们是理科班,若他们是文科班就好了,萃萃小姑娘估计也得过来凑热闹看看,他就可以凑过去给人介绍藜麦了。这可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儿,谁能有他了解得多?!藜麦没理他,收拾着书本准备去上体育课。高中的体育课其实不被重视,高二还好,高三的体育课基本都是被占了上其他课目,上体育课的时候也就是体育老师领着跑两圈,就解散让他们自己活动去了。女生一般玩儿羽毛球乒乓球的多,男生就占了篮球场打篮球,剩下那些不愿意动弹的,就在旁边看台上坐着晒太阳,藜麦手伤着不能活动,班里男生嫌弃路蕴跑不动也不带他玩儿。两人就坐在看台上晒太阳看着东西,路蕴懒洋洋的躺着,“冬天的太阳晒着真舒服,暖洋洋的。”藜麦点头,“嗯。”路蕴笑眯眯的看着班上的同学打篮球,他刚刚把那个穿着玉坠子的手链送出去了,并且成功的跟人约好下午放学出去吃肯德基,现在全身上下都洋溢着志得意满的喜悦。藜麦在旁边看得分明,人家小姑娘估摸真就是看着玉坠子还挺值钱才收下的,也是对路蕴家里财力有些误解才答应跟他出去吃愿意陪他去吃东西。说实在的,沈萃这样子的姑娘,自身条件好,对男朋友要求也高,非得有钱有能力长得还不错,就藜麦这样成绩好长得好的还不够格呢,毕竟家徒四壁,太穷了些。路蕴这样子的,还不及藜麦呢,自然也高兴不了太久,不过藜麦也没说破,毕竟少年怀春,不自己栽个跟头,别人怎么说都是没有用的。一如他当年,非得撞得头破血流了,才能知道厉害。他轻轻笑着,路蕴刚说完,“咦”了一声,手脚并用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揉了揉眼睛,指着对面,“麦子,你看那人是不是封哥啊。”藜麦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眼,就在他们对面操场角落里,秦封拉着个漂亮女生低头正说着什么,两人头挨着头,姿势特别亲昵。似乎是对他们目光有所感应,转头看向他们,冲他们笑了下,随即神色平静的回过头去,拍了拍那女生胳膊嘱咐了些什么,转身大步走开了。路蕴赶紧回头看藜麦,怕他自己搁那儿伤心,有些慌张的随意描补着,“可能只是那女生恰好跟封哥认识,所以过来打个招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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