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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1 / 1)

说什么拽住的是最好看的,扯淡呢,就刚刚那光线,三尺之外也就能分清楚个男女了。----他是真没想到自己拽住这个小哥,确实好看,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五官就跟拿水彩油墨涂出来的样。像是画报上的明星,尤其是一双眼睛,真是漂亮,澄澈温和,偏偏又深不透底,看他这一眼,就跟能把他们都看透似的。而且他总觉得看着有些眼熟,略微皱着眉,“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藜麦笑了,“现在流行这样子搭讪吗?”拽着他袖子的人有些尴尬,讪讪的笑着,挠了挠后脑勺,“不是,我是真觉得你有些眼熟,不过咱们应该也没见过面。你长得好,我要见过肯定不会忘。”说着他爽快的笑着,伸出手把藜麦的手掌握在手里摇了两下,做出握手的姿势,“我叫齐略,修身齐家的齐,雄才大略的略,我们是市一中的学生。今天我18岁生日,这不成年了,解禁了,就跟朋友来酒吧玩儿,若是有冒犯之处你别介意啊!”藜麦觉得他这样子还挺可爱,他自觉是几十岁的人,也不会真跟个小孩子计较,闻言便点点头,“没事,那你们玩儿,我先……”“别急!”齐略拉着他,笑出两颗小虎牙,有几分调皮,又显得格外有活力,“你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不然我不放你走!”这就是熊孩子一个。藜麦暗道,不过他笑起来还挺好看,也就不跟他计较,“我叫藜麦,这下该放手了吧。”齐略听话的放开他,“你在这儿工作吗,我以后可以来这里找你吧。”藜麦点点头,“行啊。”齐略高兴的笑着,“那说定了,我之后有空再过来找你玩儿。”藜麦转身就走,略微挑了下眉,那你可能就永远找不到了,不顾他毫无说谎之后的负罪感,毕竟齐略能这般莽撞的拽住他,他说个小慌也不算什么吧。林卿注意到他被拉住,点完单急着赶过来给他解围,“你没事儿吧。”藜麦摇摇头,“几个学生,就闹着玩儿,还是咱们学校的,叫齐略,你认识吗?”林卿才松了口气,他确实认识齐略,“咱们学校高三的,大大咧咧的性子,不是那种喜欢欺负人的,成绩也还不错。”藜麦见他不太忙,就跟他聊两句,“你还认识高三的人啊。”林卿点点头,想了想,又有些犹豫,最终还是跟他说道,“齐略有个表弟也在我们学校念书,跟我们同级读高二。家里有钱,成绩也好,长相很漂亮,算是女生心目中的小王子形象,在学校里很受欢迎,也挺出名的。”他不是爱在别人背后说人是非的性子,不过觉得跟藜麦相处得来,加上藜麦跟他关系不错。尤其是担心他晚上太晚自己回去不安全,特意过来陪着他兼职下班,他也不是不感动的。算起来,这大概是他人生中唯一接收到别人给予的直白好意,就算违背自己原则,也破天荒就要提醒下藜麦注意,“不过之前学校里发生了些事情。”他犹豫着,有些为难,不知道怎么开口,从何说起,藜麦就有些疑惑,“怎么了?”林卿尴尬的笑着,“齐略表弟是全校前十的成绩,重点班的,班上同学挺喜欢他,也都跟他玩儿挺好。不过高一上半年的时候,全校第二的那同学,因为偷了齐略表弟的东西,被人告到老师那里,后来经查实之后就被开除了。下班学期……下半学期的时候,当时全校第一的那位同学因为跟齐略表弟告白,那封情书被他在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掉到操场上,被人捡走去贴到公告栏。那同学因此被人发现是同性恋,后来这事儿在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双方请了家长,那同学在学校待不下去,也转学了。到今年前些日子,他跟上学期末全校第一出去吃饭,遇到车祸,那同学为了保护他,粉碎性骨折,现在还没回学校呢。”他说完,觉得这般在后背说人有些羞愧,微微红着脸,看着藜麦,“这几天我观察过你的学习进度,比咱们学校进度不差什么,而且你在英语方面的知识比咱们课程更深更广。我觉得你成绩肯定不会差,至少比我好得多了,你要是这次期末考试考到全校前十,或者说考到齐略表弟前面去,就得稍微注意下,最好是不要跟他有所接触。”这话就算是说的很清楚明白了,就差直接说我怀疑他们出事都跟齐略这位表弟有关了。也是专程在提醒他,藜麦知道按照他的性子,能说到这地步,就算是真把他当朋友了,也就心领神会的笑笑,“好,我会注意些的。”这时原本有些吵闹的音乐逐渐低下去,主持人正在活跃气氛,大家都等着小梅姐出来表演钢琴曲,也不知道那个胖子用了什么办法把人给请出来的。林卿转身去忙到飞起,藜麦对钢琴还有几分兴趣,在角落里依靠着墙,看主持人迎着位长发白裙的女孩子走到摆放钢琴的位置,光线昏暗,也看不清楚这位小梅姐到底长什么样。不过行动之间长发飘飘,优雅贵气,哪怕以藜麦超前二十年的眼光来看,也很是养眼,也难怪那么多人等着她了。藜麦靠着墙壁,用欣赏的目光看着正坐到钢琴跟前的人,准备认真聆听一下,暗道能在酒吧里面看到钢琴表演,他这次来,也算不虚此行。不过在她开始弹奏钢琴的时候,明快的节奏在带着酒水味道的空气里响起,向着四面八方传播开来,这份欣赏很快就消弭的无影无踪。她弹奏的曲子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风格轻快柔美,短小精悍,许多钢琴初学者都会试着学习弹奏这首曲子,藜麦当年也学过,不过他弹不好,因为他右手不怎么能使得上劲儿。单一只手根本没办法弹好这首曲子,可这位小梅姐,比他弹的稍微还差一点----他至少不会在一小节里,连着错3个音符。他略微叹了口气,觉得有些失望,便不想再留在这听,转身往后厨仓库走去,哪只刚转身就差点撞上人。小明哥正端着盘水果块站在他背后,挡着门,拿着签子插水果吃,咬碎水果块的力度大到有些咬牙切齿的程度。冲着钢琴方向冷笑一声,“现在真是什么人都能弹钢琴了,也不看看自己弹的是些什么垃圾玩意儿。”说着拿眼神刮了藜麦一眼,神色阴郁,“你也会弹钢琴?”藜麦不想惹事儿,赶紧摇摇头,“不会。”小明哥拧紧了眉,“不会你叹什么气?吃饱了撑的?!”不过也只是像林卿说的斥了他一句,也不是真找他麻烦,目光顺着藜麦胳膊,落到他缠着绷带的手掌上,仍旧紧皱着眉,语气冰冷,“倒是可惜了,你的手很漂亮,要是有兴趣可以学,你很合适钢琴。”说着扔掉手里的签子,伸手掐住藜麦的下巴,眯着眼睛,目光如刀,寸寸刮过,“啧,我就真是讨厌你们这些长得好的,光凭着张脸就能到处跟个花孔雀似得,到处炫耀。”藜麦自觉得脾气算挺好的,向来不喜欢惹是生非,可他是真讨厌这个动作,想也没想,扬手把掐着自己的那只手挥开,“那可真是不好意思,总比你这种长得丑还出来吓人的强。”第31章 再遇小明哥大概是没想到他看着跟个兔子似的, 软绵绵和和气气的一团,居然还敢跟人动爪子,很有些惊讶,又被戳中软肋,气得脸色发白,往前逼近藜麦,寒声道,“你说谁丑?”藜麦反应很快, 几乎在他往前的同时,就略微往后退了半步, 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神色平静的看着他, “谁应说谁, 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懂?我从未仗着自己的脸炫耀过什么,不过是你自己心里自卑, 看见个长得好看些的,就弄得跟与你有深仇大恨一样。这难不成还能怪我?先撩者贱这道理你长这么大难不成没人告诉你, 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我还得惯着你?!”说着看人气得变了脸色, 阴恻恻的盯着他看,倒也不怕, 藜麦毕竟身高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手长脚长的, 而且也是正经学过打架的, 真要动手单挑他可不会怵谁。何况这位小明哥可能是为了保持形象,还把自己弄得很是瘦削单薄,要真动起手来藜麦觉得自己能直接把人给摁倒在地上。小明哥阴沉沉的瞪了他许久,估计也在琢磨着两人动手的胜率,得出的结果跟藜麦的一样,也没动手。恶狠狠地咬着牙,“你胆子倒是挺大,就没想过真惹我生气了,你朋友的兼职机会可就没了,他很缺钱,没这份兼职可是会很苦恼的。”藜麦冷笑着,“他缺钱不假,可我不缺。你们这边乱七八糟,说到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真当咱们非得在这里干活吗。拿这个威胁我,未免太幼稚了。”不过也觉得他说的有几分道理,毕竟林卿还要在这边上班,也不好把人得罪太死。想着也就不再跟他多说,绕过他直接往后厨走过去,帮后厨大叔整理些东西,等着林卿下班。林卿整晚都在忙,十一点过抽出几分钟吃了点东西,一直忙到晚上两点过才闲下来,累得筋疲力尽,坐在后面的凳子上喘着气,站都站不起来。藜麦给他倒了杯水,他道了谢,颤抖着手接过去,小口小口的抿着,“等我歇会儿就去换衣服,咱们回学校去。”藜麦点点头,“没事儿,不着急。”虽然藜麦说着不着急,不过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了,再耽搁下去,估计回学校得三四点,林卿不愿意耽搁太久,稍微缓过气儿来,就站起来去休息室换衣服。林卿的衣服锁在柜子里,他们过去的时候小明哥堵在门口,手指夹着根细长的烟,烟雾缭绕着,弄得整个休息室都是一股子烟草味道,有些呛人。林卿还不知道藜麦跟他有过争执,见到他,认真的跟他打招呼,“小明哥你还没回去休息啊。”小明哥冷眼看着藜麦,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我现在很不高兴的情绪,开口时语气里也透着些冰碴子,“被人气得胃疼,睡不着干脆起来坐坐,你这准备回学校?”林卿点点头,“对。”说着开柜子往身上套着毛衣和棉衣,边跟他说话,“之前你胃疼,我给你买的药还有剩吗,你上次说拿药效还不错,我明天过来的时候,再给你带两版吧。你也别老是空腹喝太多酒,记得按时吃饭,晚上早点睡吧,别老是熬夜,对身体不好。”小明哥满是不悦的皱紧了眉,“要你啰嗦!”也不知道是不是藜麦的错觉,总觉得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些许不自在,略微有些别扭,不过这种感觉只是一晃而过。随即就看他阴沉着张脸,踢了下脚边的热水壶,“我刚睡醒起来冷的慌,让后厨他们熬的姜汁可乐,熬多了喝不完,明儿老板发现又得骂我浪费。你两给我解决了,要是明天让老板发现了,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说着又满脸凶狠地瞪了藜麦一眼,径自披着衣服走了,倒也没提两人吵架的事儿。藜麦看着他走远,觉得有些怪异,这人守这儿半宿,总不会就是为了叮嘱他们喝那姜汁可乐吧。真是阴晴不定让人难以琢磨的性子。他在这疑惑着,林卿显然已经习惯了小明哥这种性子,并不觉得奇怪,换好衣服从旁边放杯子的地方找出自己的杯子。倒了杯可乐给藜麦,“等下咱们骑自行车回去,晚上冷,你喝点暖暖。”藜麦接过来喝了,一入口差点没把自己呛到,满口的老姜味儿,这哪里是姜汁可乐,根本就像是直接拿老姜榨汁出来了。从口腔辣到喉咙,顺延着辣到胃里,最后肚子里都是火辣辣的像快要燃烧起来。他喝了两口,实在喝不下去,把剩下半杯还给林卿,林卿也不知是不挑还是习惯了,倒是对这怪味道接受很好。还记得要把壶里的喝完,硬生生的灌了两大杯下去。不过味道虽然怪得很,效果倒还是挺好的,拜那壶姜汁所赐,大冬天的夜里,两人顶着寒风刺骨,从酒吧出门骑着自行车回学校,翻墙溜进宿舍,身上还满身汗呢。都是热的,半分也没觉着冷。他们出门的时候把热水瓶里都打满了热水,也方便,手脚麻利的收拾好上床躺着,大半夜热气沸腾,精神还挺好,躺着也睡不着。两人就躺在床上躺着,随意的小声说话,“藜麦你是家里的独生子女吗?”藜麦低声笑了笑,“不,我是孤儿。”林卿有些惊讶,又觉得不好意思,“抱歉,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有个弟弟或者妹妹,嗯,你像是家里老大。”“没事儿。”藜麦并不介意自己的身世,他能好运被藜奶奶捡回家已经是很幸运了,并没什么资格再怨天尤人,“我跟奶奶相依为命,他去年夏天去世了,所以现在都是我自己住,你呢?”“我?”林卿略微愣住。藜麦点头,夜里宿舍里外都很安静,只有他两说话的声音,轻轻浅浅的,连呼吸声都清晰的能够听见,“嗯,你跟万宏,不是亲兄弟吧,你两长得不像。”空气有瞬间安静,只剩下轻轻点点的呼吸声。林卿沉默的有点久,久到藜麦以为他不会回答这个问题,才听到他小声说话,“对。我是被收养的,之前万叔叔他们没有孩子,所以抱养了我,后来叔叔阿姨又生了万宏,家里就我们……”话说到一半,有半秒停顿,他犹豫着,语调越发轻,“我们两兄弟,我是哥哥。”他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家里亲生的,从开始懂事上学,家里就教育他是哥哥,凡事需要让着弟弟。叔叔阿姨需要上班,他从小就被叮嘱着要照顾弟弟,万宏相当于是他带大的,两萝卜头磕磕碰碰的长到现在。哥哥两个字于他而言,是荣幸,也是责任。藜麦听他这句话里,透点些许沉重的气息,想问又怕问到什么伤心事儿上,干脆转移话题,又聊了会儿书上的知识点。相互探讨些不甚明了的问题,说得两人渐渐都困了,就不再说话,闭上眼睛睡觉。第二天早上起来,藜麦推开窗户就发现下雪了,飘飘漾漾的,跟飘着鹅毛似得,估计下了有段时间,地上还好,树枝上跟花坛边都落了厚厚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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