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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1 / 1)

旁边是家私房菜馆,齐臻要的单独包厢,空间不大,胜在环境清幽,也安静。里面开着空调,齐臻进去就把身上穿着的外套脱下来挂着,指了指旁边的地方,“坐,他家除了汤水。萝卜糕和山药糕也做得相当不错,我让他们送两份过来给你先垫垫,别把胃饿坏了,吃饱了咱们再说。”这人家都安排的面面俱到了,藜麦也没有话说,只能点点头,“好。”店里人不少,不过菜上的很快。除了齐臻说的山药糕和萝卜糕,还有两样炸年糕、油酥春卷咸口的点心和桂花糕、千层饼两样甜的。分量都不多,每样就那么两三块,装在碟子里,汇总摆盘,倒煞是好看。藜麦从早上吃了两根油条喝了碗豆浆,中午都没吃东西,肚子早就饿了。这会儿闻着油炸咸香跟糕点的甜味呢,肚子就又开始造反,坐稳就开吃。这顿饭吃的还算满意,糕点可口,汤水入味,菜品味道好,材料也新鲜。再加上齐臻说到做到,从糕点开始上来就没有再说话,安安静静的坐着看藜麦吃东西。从头到尾看着藜麦的眼神都是温和又有带着柔软,偏偏又能让人感觉他已经极克制,让人感觉不到冒犯。藜麦就算心里有些嘀咕,觉得这人估摸着是跟齐略一样,看着他长得跟陈瑶很像,过来从他身上找陈瑶的影子来了。可齐臻没有明说,藜麦也不好直接就问,只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就任由他坐在那那么打量着。就是浑身有些不自在,不过好在藜麦都习惯了,顶着他的目光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填饱肚子再说。吃得那真是干净,店里菜品分量都不多,藜麦就吃完了六份典型,两盘子菜,喝了整瓦罐的汤。才觉得吃饱了,以至于齐臻看着他面前光溜溜的碟子,温和如水的眼里也难得透出几分揶揄来。看一眼他的肚子,“有没有吃饱,若是没吃饱,我再让他们上点其他的甜品。”藜麦摇头,“吃饱了。”他也不觉得不好意思,哪能不好意思呢,他可曾经有很多年过着吃饱都很困难的日子呢。都是当时养下来的习惯,不管是在家里做饭还是在外面吃,总不习惯剩饭菜,总是能吃多少点多少的。胃里有点点撑,藜麦放弃想伸手揉揉自己肚子的想法,看着齐臻,“现在饭也吃完了,你找我什么事儿,总能说了吧。”齐臻正端着服务员送上来的茶碗喝茶,闻言笑了下,“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唐理……哦,你是不是还不知道唐理是谁,我给你解释一下,他是……”藜麦,“……”这是还记着他刚刚说自己不认识唐理的话呢,这心眼儿小的,可真是对不起他这光风霁月的外表呀。不过他要这么说下去,估计事儿说完,也差不多得半晚上了,到时候在找个借口藜麦就更回不去了。藜麦有些无奈的打断他,“我知道唐理是谁。”齐臻果然是在跟他计较刚刚的事儿,笑容里多了几分促狭,“可是我刚刚好像听……”藜麦默默的翻了个白眼,从位置上站起来,“你要真不说,我就先走了。”齐臻笑着摇摇头,看着他的神色里满是包容和宠溺,语气里透着柔情似水,“小骗子……明明是你先说谎,还跟我生起气来了,坐下说吧。”藜麦感觉自己身上鸡皮疙瘩又要开始掉了,他搓了搓自己胳膊,“呵呵,你若是不说的话,我真就先回去了。”“好好好……”齐臻就跟哄孩子似的,软着语调哄他,“这就跟你说,从哪里说起呢,这些日子齐略因着唐白的事儿气狠了。在家里闷着,哪儿也不去,你若是得空,到家里去瞧瞧他吧。”藜麦丝毫没有吃人嘴软的自觉,摇摇头,“我忙着考试呢,没空。”齐略气的是唐白,藜麦又没办法真的跟他同仇敌忾,去把唐白拖出来打一顿,去不去看他也没有什么用。再说了虽说他跟齐略之间两清了,可也远远达不到朋友的地步,他可不管齐略那些少男心事。这些难道不该是齐臻这个当爹该做的么。齐臻仿佛就跟听不到他的拒绝似的,面色不变,绕开了话题,“那咱们就来说说唐家的事儿,现在陈瑗不在了,唐家就是唐理的一言堂。他说唐白是唐家的少爷,自然也就是了,到时候苏芳从医院出来,他们三可就是一家三口圆圆满满了。这事儿齐略可气得胃疼,你就能这么看着?你若是愿意回唐家去,我可以帮你,唐家那些家产,本来都该是你的。”藜麦从来不觉得自己跟唐家有些关系,他那对父母,对他的存在都是不欢迎甚至抱有恶意的。陈瑗还能说是被蒙在鼓里,可唐理是始作俑者,恨不得他死的。他现在回唐家去,去做什么,找死么?想也没想就摇头拒绝了,“不回去。”“果真不回去么。”齐臻笑容温和,语气轻柔的问了他一句,“唐理虽然有些手段,不过不足为惧,陈家还有些人脉在。若是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架空唐理,把唐家的家产转移到你名下,正好,你已经成年了不是么。”他仍旧笑的温和无害,可语气里的笃定,让人忍不住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就那么轻描淡写的,就能收拾掉唐理。这让藜麦不得不慎重起来,略皱了下眉,“你……”他极快的在脑子里思索了下,想找到些关于齐臻的信息,可以他有些徒劳无功。摸不准这人到底什么实力,藜麦犹豫了下,还是正色回应着,“我并不想回唐家去。”“为什么呢。”齐臻眼里闪过几丝玩味,伸手捋了下自己额头前的碎发,笑容有些恶劣,“回去,把家产全拿回来,让唐理功亏一篑。让唐理,唐白甚至苏芳,这些人都趴在你脚下摇尾乞怜,求着你过活,你就坐在那里,看着他们的丑态。”他冲着藜麦,眼里飘着仿佛都是看着别人在他脚下爬行狂热兴奋、高高在上、以及毫不掩饰的蔑视。他说,“这样难道不够有意思么,我说了,我会帮你的。”分明还是温和的语气模样,可藜麦却硬生生的从里面听出些血腥味道。藜麦看着他这模样,跟刚刚那些温和无害截然不同,像是个完整的人被从中间劈成了两半。一半纯善,一半纯恶。反差实在是太大,不得不说,他现在这模样,更吸引人些。就像是传说中的恶魔,总能三言两语的蛊惑到别人,为他描述的场景头脑发热奋不顾身。可惜藜麦安稳惯了,对唐家的人并没有太大的恨意,他保持着靠着椅子背的姿态许久。把整件事情在脑袋里面极快的过了一遍,才意志坚定的笑着摇摇头,“不用,我的时间很宝贵,没有能浪费在他们身上的。”“说的也是。”对面的人又恢复了刚刚的温和无害,就跟藜麦刚刚看到的是只错觉,弯起的唇角是恰到好处的弧度,“他们都不值得浪费时间。说起来,你那位小男朋友……”藜麦沉着脸打断他的话,“他叫秦封。”他实在是不喜欢齐臻一口一个你的小男朋友的叫着,就跟秦封在他跟前不配拥有姓名一样。齐臻略楞了下,随即又笑着,语气里带着些无奈,“好吧,从秦封开始琢磨对付唐理开始,我就知道你估计是打定了主意不会回唐家去的。所以你们是想要把唐家或者说唐理搞垮,可恕我直言,秦封现在还没有那个能力。”说着他笑着摇摇头,略带些惋惜,“秦封这小伙子,确实是个很不错的苗子,给他点时间,十年、或者五年,他都能成长到不把唐理放在眼里的地步。可惜不是现在,现在他还太年轻,无论是资历还是资本,他都还欠缺了些。”藜麦也不知道他这是在夸秦封还是损秦封,想了想,还是当他在夸奖吧,也就笑着点头,“多谢你的夸奖,秦封确实很厉害,我相信他会更厉害。”齐臻抬手撑着自己脸,“可我并没有在夸他。”他看着藜麦的目光深沉又温柔,眼里嘴角都带着笑,虽然在否认别人的话语,并且纠正重申自己的意思。也笑的特别完美,“我是在告诉你,现在的秦封,还不是唐理的对手,唐理还是,有那么些手段的。”藜麦点点头,表示自己听懂了,又略微疑惑的挑了下眉,“所以呢,你想说什么。”齐臻笑容里添了些无奈,“你是个聪明孩子,非得跟我面前装傻是么。”他轻轻的摇了摇头,低声呢喃着,“算啦,谁叫我偏偏喜欢你呢。”声音太小,藜麦没听清楚,下意识问道,“你说什么?”对面笑容完美的男人认真的看着他,“那我们不如把话说明白些,秦封不是唐理的对手,可我还不把唐理放在眼里。你不如,考虑下我?”藜麦,“……”他完全懵了好嘛,就像有人在他耳朵边重重敲响了锣鼓,直震的他头晕眼花,满脸错愕,“什么?!”他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又觉得自己可能是有些听不懂这话里的意思。重复着再问了一遍,“你这是什么意思?”齐臻眉眼弯弯的看着他,眼里带着些温柔到极致的笑意,“你还看不出来么,我这是在追求你啊。”他看着藜麦,却又像是透过藜麦去看别的人,略微有些恍惚。藜麦只觉得天雷滚滚,就不只是敲锣打鼓那么简单了,就觉得简直震耳欲聋。瞬间黑下了脸,“你们父子两真是够了啊,一个把我当妈一个把我当你死去的老婆,眼瞎呀一个个的,看清楚老子是男人好么!?”第62章 意外藜麦的脾气, 倒并不是特别愿意与人翻脸,他毕竟跟人相处的时候, 习惯性跟人好好儿相处。总觉得两人要是没什么实在过不去的嫌隙,非原则性问题, 都不值得吵架嚷嚷, 伤和气。所以在齐臻拿知道些秦封的事儿吊着他, 甚至在发现齐臻有意无意的, 想要勾引他的时候。哪怕面前因为这人比他现在年龄大二十岁左右, 让他很不适应,或者说不自在。他也不过稍微有心避让, 并没有说,真就直接嚷嚷出来, 让大家都下不来台。他总觉得这样的做法很失礼, 也可能会让别人有些尴尬。不过在这人明目张胆的跟他告白、并且明显的把他当做了其他人的时候,藜麦就觉得浑身那股子不对劲瞬间爆发了。你这般步步紧逼、丝毫不让, 那我还宽容个屁啊, 你都让我这么难受, 我还得顾忌你的感受?说起来,藜麦这人脾气算很好了,长得也算不错,也有些自己能挣钱养活自己的本事。可除了他跟秦封,上辈子似乎就顺理成章的滚到一起, 这辈子也就两人之间小打小闹着, 有些矛盾别扭。他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表白, 还是个男人----学校里那些藏到他书桌里面的情书不算,毕竟他从来都没有看过,甚至都不知道写情书的到底是谁。就这么两辈子加起来被人这么认真的表白,藜麦倒没什么欣喜的情绪。他在听到齐臻这句话的时候,根本都不用动脑子想,这人分明就是把他当做了别人的替身。而且这个别人,跟藜麦还有些关系,从血缘上上,他得喊声姑姑。想到这个藜麦就有些恶寒,看着齐臻的眼神里带着些嫌弃。暗道你就这样对着我下手,我也就先不说你老牛吃嫩草的想法了。毕竟算上上辈子咱两心理年龄也差不多。可你这样,就不怕我那位漂亮大气的姑姑气得在梦里骂死你么?!就算她去世这么多年可能不会骂你了,可问题是,这样子做,也不怕后面齐略见到藜麦尴尬么。他可比齐略还要小些呢,要真是脑袋一晕,被人勾去了。到时候齐略怎么自处,把一个比他还小些的男人,叫什么,叔叔?还是不走程序,直接喊妈?!……想到这个可能,藜麦就觉得身上就跟有小虫子爬似的难受,浑身痒酥酥的难受。赶紧把这个不靠谱的念头甩到脑袋外面去。忍着发火的念头,僵硬的笑着,“我知道我的长相,可能对你来说会让你想起某些人和某些事,不过我希望你能明白。我不是她,也不会是她,怎么说呢。”他犹豫了下,觉得这人也有些可怜,自己好好的老婆怀孕难产死了,跟儿子的关系也不亲近。心里又还惦记着死去的老婆,孤家寡人的过了这么多年,好容易想找个媳妇过吧。儿子还不愿意,非得把藜麦往他跟前拎。虽然上次藜麦去齐家提前走了,可藜麦想都不用想,齐略肯定很多次在这人跟前提到过他。无非就是什么我找着个特别像我妈的之类的,勾的老男人都坐不住了,得自己过来瞧瞧。见着个跟他老婆长得特别像的,自然也就会想要靠近些,不管是不是把他当做替身。可能还会因为长相的关系给予藜麦很多事务上的方便。可惜藜麦是打定了注意要跟秦封过的,他是种情感生比较专注的人,很难接受别人好意,并且给出回馈的。要不上辈子他跟秦封离婚了,就自己过了那么些年呢。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其实是很冷情的人,他不接受别人的心意,别指望他对别人多用心!从他能够冷静到近乎冷漠的对待陈瑗这件事儿上就能看出来。他表面温和,但是真要走进他心里,很难。反而是戳到他的忌讳,他可能就跟兔子一样,飞快的绕开了。跟秦封也只能说机缘巧合、恰逢其会。毕竟当时他奶奶刚去世不多久,他还没有完全习惯独自生活,况且又遭逢巨变。他被人逼得念不得书,得去适应另外一种,完全陌生的生活方式。得学会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另谋出路,在自己茫然无措的时候,恰好秦封能跟着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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