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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第 123 章(2 / 2)

这是唐慢书的第一感受。

再然后,就是兴奋,刻进每一根骨头里的兴奋。

他甚至兴奋到全身都微微发着抖,享受着被荷尔蒙和冲动支配着的这令人目眩神迷的奇妙感觉。

雨点果真像唐一说的那样下的越来越大,从一开始的毛毛雨变得淅淅沥沥,唐慢书没有任何遮挡,就这么暴露在雨幕和寒风之中。

路旁的行道树都被吹得有些东倒西歪,他努力地靠单手把握着自行车的平衡,眼睛被雨水冲的连睁都睁不开,但紧紧握着百合花的左手依旧不曾松懈。

很疯狂——

他甩掉头发丝上的水珠,一种奇异的、酸涩的情绪在胸膛中蔓延,膨胀,最后好像要直接炸开。

他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但他知道,是因为想到要去见苏绥,所以才会有这样酸酸胀胀的情绪。

唐慢书学过自行车,但他那样的出身,从来不会有任何机会需要他骑这样的交通工具。

在学生时代,同学们成群结队的骑着自行车上下学的时候,作为唐家的接班人,唐慢书从来都是轿车接送。

隔着一扇半透明的车窗,他听不到那些代表着清纯活力的清脆铃声,而他们也早早地学会躲避尖锐的汽车鸣笛。

唐慢书和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

都保持着距离,他高高在上的端坐明堂,与普通人的市井烟火泾渭分明。

他去不到真正的人世间,活在一个充斥着虚伪和尔虞我诈的世界里。

这个世界被包装以上流,成为人人挤破头都想要争得一张入场券的名利场。

在这个表面华丽光鲜,实则腐朽发臭的名利场中,唐慢书循规蹈矩的活了三十几年。自他懂事起,所有长辈对他的要求都是优雅端庄,克己复礼。

他没有尝试过更多的生活方式,从未有一次像今天这样离经叛道过。

脚下的这辆自行车,好像一瞬间,就将唐慢书从一个成熟的男人变成了一个盲目追求爱情的毛头小子;

而苏绥,则使得一个极端理智的人变成被荷尔蒙支配的疯子。

没有顶级配置的豪车,没有贴身跟随的保镖,甚至是没有唐家家主的身份束缚;

他不去想年龄的差距,不去想世俗的眼光和看法,更加不去想被预设了许多前置条件的未定将来——

唐慢书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少年时代,十五六岁的少年时代,身体中滔滔流淌的血液是那么的年轻。

他像是一个不太听话的高中生,身上还穿着学校发的白衬衣校服,为了去见一面刚放学的恋人,有着不管不顾的勇气,即便要冒着雨跨越整个城区,也丝毫没有退缩。

真奇怪,唐慢书控制不住的想,他居然在而立之年体验了一把校园早恋的心动。

心动不难,任何时刻、任何年纪,人都拥有心动的能力;

可没有几个人过了青春期后还会有保持冲动的能力。

青春期?

唐慢书有些想笑,他曾经认为自己没有这种东西。

从记事起,他就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成熟和理智。

冰冷的雨水顺着脸颊流到了唐慢书的嘴边,他抿唇时喝进去一点,竟意外地品出一丝丝甜味。

爱至深处,竟然连无味寡淡的雨水,都被品出甜味。

他开始笑话自己唐慢书,你真是彻彻底底的没救了。

风雨越来越大,唐慢书单手抓着百合,穿过风里雨里,穿过红路灯,穿过交织的人群,穿过车水马龙,穿过十字路口,车轮驶过水面激起层层水花,周围汽车的鸣笛声此起彼伏……

没有一项外界因素能够干扰到唐慢书,他专注的盯着前方的路,此时此刻,他的愿望无比简单——

“我见到你的时候,要为你带一束花。”

翛然间,唐慢书心有所感,他只是随便抬起头,却看到了十车道的尽头遍布着瑰丽的漫天晚霞,将高楼大厦都染出了柔软的暮色。

百合花的花瓣上沾着晶莹剔透的雨水,倒映着眼前的一切,一颗一颗的,仿佛美丽的珍珠。

唐慢书在这一刻,脑海中忽然闪过苏绥的那一句话——

他说,“唐慢书,在苏绥的眼里,你的少年时代从未落幕。”

他又看了一眼那橘红的晚霞,将幽黑的眼眸都染出了一片暖色。

直到现在,唐慢书才终于真正的明白

他不是跳过了青涩的青春期,苏绥就是他迟到的青春期。

有这么一个人,可以永远让唐慢书保持冲动,也永远保持心动。

心脏在砰砰跳动,将刷刷的雨声都压制的彻彻底底。

他忽然不止是想送给苏绥一束花,他还想在下一次心跳之前,将苏绥拥入怀中亲吻。

风雨不停,但唐慢书的速度越来越快——

那一刻,他将整个世界都抛在了身后;

他决意要去奔赴一场热恋。

苏绥是在不知不觉中离场的,甚至于周路阳在获得视帝后按照惯例该说感谢致辞

,往台下看去时,才发现苏绥不见了。

他微微的愣了一下,那个位置的空白,连同着他的胸腔里有什么地方也空白了一块儿似的。

手中的金凤凰奖杯越发沉重,连带着心脏也跟着一起往下坠。

就连获奖感言,都是凭借着本能说完的。

而如此牵动着周路阳情绪的青年,此刻正一个人站在会场的侧门。

里面正在举行颁奖典礼,为了防止有人乱闯入,正门暂时是不允许通过的,主办方只留了侧门的位置。

苏绥在给唐慢书的消息里提到过这件事,后者也承诺,很快就会来见他。

但苏绥按捺着焦虑,在会场里一直等到压轴颁发的视帝奖,等到整个颁奖典礼的流程都快结束了,都还是没有等到自己想等的人。

他无意识的咬着下唇,抬眼看了一眼外面。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下的雨,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就快停了。

苏绥一开始以为唐慢书或许是还没处理完公司的事,但后来快上走红毯的时候,男人回复的消息里又说已经出发了。

他知道唐氏离会场的车程,即便加上堵车的时间,也早该到了。

久久等不到人来,苏绥甚至怀疑唐慢书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在想到这个猜测后,他的脸色立刻苍白了几分。

他想要唐慢书按照约定来见他,可他不想要唐慢书因为来见自己而出什么意外。

但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苏绥又忍不住想,是不是唐慢书觉得,和自己的约定没有那么重要,所以就算是迟到或者不来也没关系。

这样的想法一出现,苏绥便立即停止了深思。

他……不敢往深了想下去。

他一边警告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叔叔从来没有失约过;一边又忍不住的想,说到底,他和唐慢书之间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就算真的不来,那也……

“可是如果你真的不来……”

苏绥喃喃着,眼睛无神的盯着逐渐放晴的天空。

雨后初霁,漫天的晚霞像玫瑰一样绽放,又像烧遍千山的野火,映得青年白皙的脸颊都染上了一层明媚的橘黄色。

他在心里轻声说,那我就,不等你了。

苏绥挪动了一下脚尖,他似乎是想转身,但下一秒,却忽然被拥入一个比燃烧着的晚霞还要热烈地怀抱。

他还没来得及出声,那点细碎的惊呼便被炙热的唇瓣吞没。

烟草味浓烈的呛进鼻腔,夹杂着清香沁脾的百合花香,苏绥只觉得自己好像快要溺毙在这个紧窒的拥抱里了。

被抱住的地方传来冰冷入骨的寒意,让苏绥几乎是下意识的打了个哆嗦,但马上,滚烫的温度就从另一个人的嘴唇传来,混合着沉重的、急促的喘息,将他从孤独无垠的冰冷海底拯救。

就好像,就好像柔软的唇瓣被漫天的晚霞烫了一下,变成了天边浓墨重彩的一朵小云。

那绯色一直向脸颊蔓延,逐渐爬到细长的脖颈、精致的锁骨,乃至于离心脏最近的胸腔处——

心脏,对,心脏。

在濒临窒息中,苏绥发现自己的心脏忽然停止了跳动,全身的能量都供给于唇与唇紧紧相贴的地方。

那是一个吻——

一个穿过风里雨里,穿过岁月鎏金的吻。

唐慢书用尽了毕生所有的勇气,跨越了一整个少年时代,重重咬下的这一个吻。

不只是浅尝辄止,而是暴露无遗的进攻,侵占,标记,烙印。

他们在人声鼎沸之外亲吻,被晚霞见证缠绵。

“我来见你的时候,要送你一束花,还有……”

“一个吻。”

“以

及,我爱你。”

及,我爱你。”

及,我爱你。”

及,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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